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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抢亲造成命案 当地政府马虎了事 山东新泰妇联郭文美等来信控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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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0-10
第3版()
专栏:人民园地

  持枪抢亲造成命案
当地政府马虎了事
山东新泰妇联郭文美等来信控诉编者同志:
这里发生了一件因抢亲造成人命的事件。事情的经过如下:
孔氏现年二十二岁,因娘家很穷,从小即与本村徐芹斗的儿子订婚,当童养媳。徐的儿子于一九四四年参加抗战(当时他年仅十六岁),已有七年没有回家了(但经常与家庭通信)。自从孔氏的未婚夫参军后,她婆婆经常虐待她,只叫她干活不关心她的生活。因此,她经常回娘家去生活。今年一月间,她婆婆说她丈夫在战斗中牺牲了,叫她另找对象,但孔氏不信,坚决拒绝了。她说丈夫没死,若另找对象,实在对不起浴血抗战的未婚夫。附近浮邱村有个柴春青,企图霸占她,一面托村民徐芹儒征求她婆婆的同意,一面设席请村干民兵帮助。酝酿成熟后,浮邱村民兵及青壮年二十余人,在夜间跑到孔氏的娘家,将门打开后,持抢进屋。孔氏母女二人,莫明其妙(当时孔氏有病刚吃完了药),吓的浑身发抖。民兵找到孔氏后即把她拖走了(离庄时他们向空打了两枪,以不完成任务)。但孔氏坚决抵抗,滚下车来不愿走。民兵即以枪毙来威胁她,并在她头上打了两下,用绳子把她绑在小车子上推回浮邱柴家,叫她坐床,威逼她成婚(该地习俗如坐了床即等于结了婚)。可是她怎么也不肯坐床,从屋里跑出去数次均被拖回。抢亲的人没法,就在屋里倒上一寸多深的水,把门锁上,把她关在屋里。村干民兵即开筵喝酒。这时在该处工作的区粮库王同志知道了这个消息,即赴该村以找村干为名,直到柴家。村干正在喝酒。王同志问喝的什么酒,但席上的人没一个回答。被锁屋里的孔氏,听到王同志的说话声,即大声喊救命。王同志将门打开,孔氏即将被抢经过向他说了一遍。孔因受了惊吓和气恼,病势更加严重,药石无效,在一个月以后即死去了。
这一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只召开了一次会议,叫柴春青在会上检讨了一下。同时对持枪抢亲的村干民兵也未进行处理。因此事后群众对这一问题普遍表示不满。建议新泰县人民法院从速调查,另行处理。
新泰县妇联会 郭文美、徐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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