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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委制订干部纪律守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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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30
第3版()
专栏:

文成县委制订干部纪律守则
本报讯 通讯员刘际光、陈增豹报道:最近,中共浙江省文成县委在县、区、社三级干部大会上经过反复讨论,制订了干部组织纪律守则。
守则要求:
由组织决定调动工作的干部,要按调令所规定的期限报到。在本县内调动的干部,接到调令后,没有特殊原因,未经组织批准,超过一个月不办手续,或虽办手续,但一个月内不到职工作的,均从第二个月起,扣除本人工资的10%,并扣除当年奖金。如果是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可向党委报告,降职使用,另行安排。
守则还对事、病假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对违反者规定了惩治措施。
文成县委强调,对干部组织纪律要边整顿边落实,并要有专人负责造册登记,掌握干部对守则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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