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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重视老年人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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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30
第7版()
专栏:

新加坡重视老年人工作
李世华
近二十年来,新加坡的人口年龄结构有了很大变化。十五岁以下的人口从1957年占总人口的42.8%,下降到1980年的27.1%。而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从1957年占总人口的3.8%提高到1980年的7.2%。目前新加坡人的平均寿命已延长到七十一岁,预计二十年后,五分之一的新加坡人将是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因此,近年来新加坡社会和当局都重视老年人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开展敬老宣传
过去二十年来,新加坡为了迅速发展工业,引进了西方资本及其文化,教育也偏重于科技学习而忽视品格培养,以致年轻一代忽视东方文化,追求功利和物质享受。近年来,新加坡政府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除开展礼貌运动外,从1979年起,每年还举办一次“敬老周”,通过各项活动,鼓励民众团体和其他组织关怀老人的福利问题,并鼓励老人参加社会活动。
新加坡报纸不时进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教育,主张通过学校和家庭保持和发扬东方的道德传统,培育新一代的新加坡人。
采取有关立法
六十岁以上的新加坡人,大多在三十年代、四十年代移居新加坡的。这些老人中,一大部分既没有家庭,也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和技能训练,一般只能从事低薪工作,退休后境况极为艰难。新加坡的退休年龄为55岁。为使雇员年老退休时生活有保障和帮助工人购买住房,新加坡实行按工资高低由职工和雇主缴纳的中央公积金制。据估计,到1990年,新加坡六十岁以上老人中,只有50%的人有中央公积金存款,其中近一半人存款不到1,000新元。为解决许多老人退休后生活困难,新加坡从1979年起鼓励雇主继续雇用退休职工,并豁免了从这部分人的收入中提取公积金。
新加坡原规定家庭月总收入2,500新元以上的才能申请购买住房。从1979年8月起,子女与父母同住者,月总收入不超过2,500新元的也可申请买房。年龄已超过五十岁的老人还可受到优待,只要有2,000元的总收入就可以购买住房。
今年以来,新加坡各界正广泛展开讨论,考虑通过立法,规定子女必须照顾或供养年老的父母,规定丧偶老人的子女必须有一人与老人同住,才能对老人留下的房屋享受遗产税优待等。新加坡教育部也已宣布要在中学里加强对青年的伦理道德教育。
提倡三代同堂
新加坡原有的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年减少,以两代人为核心的小家庭不断增多。根据1980年新加坡人口普查,从1970年到1980年,小家庭在总家庭数中所占的比重已从71.5%增加为77.9%。由五十岁以上老年夫妇组成的住户达7,777家。
新加坡除有老人院外,还有乐龄活动中心和几个老人俱乐部,但它们不可能全部解决大量老人过孤独生活的问题。当局认为,除了赤贫、患病或是没有亲戚的老人需要由政府安排解决外,一般说来照顾老人是家庭的责任。
今年以来,新加坡大力提倡三代同堂。李光耀总理在今年新春献词中指出,三代同堂是历经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所证明的能维持其生命价值的制度。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目前已成为西方的经济负担,而三代同堂的亚洲社会却一直延续下来。而且新加坡地少人多,提倡三代同堂可以大大减少居住面积,有利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
新加坡住房发展局为了配合政府提倡的三代同堂,已采取相应措施,如对打算与直系亲属毗邻居住的人,允许他们提前参加分房抽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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