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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和少年基金会 为活动中心和边疆儿童拨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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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01
第4版()
专栏:

中国儿童和少年基金会
为活动中心和边疆儿童拨款
本报讯 自1981年7月28日中国儿童和少年基金会成立以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目前捐款已达350万元。基金会怎样使用这些捐款呢?这是社会各界和捐款人士关心的问题。在基金会成立一周年之际,记者走访了基金会办公室的负责人,请她回答了这个问题。
基金会章程规定,这些捐款将“直接用于儿童和少年必需的设施和活动,并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根据这个原则,中国儿童和少年基金会办公室研究确定将捐款集中使用到儿童的集体事业上。
一、准备给中国儿童少年活动中心拨款100万元,添置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用品。
二、为祖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儿童少年文化科技活动提供经费100万元。已拨款10万元给了吉林延边自治州少年宫,补助必需的经费开支。拟再拨90万元给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和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十个省、区,特别要照顾这些地区的农村和山区儿童少年工作的需要。
三、尚余150万元,目前不再动用,将进一步研究如何使这些基金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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