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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通知加强节能工作领导 积极准备开展第四次节能月活动 各级经济部门要广泛动员群众确保今年节能计划的完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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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1
第2版()
专栏:

国家经委通知加强节能工作领导
积极准备开展第四次节能月活动
各级经济部门要广泛动员群众确保今年节能计划的完成
新华社北京电 今年11月,全国将开展第四次“节能月”活动。最近,国家经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经济部门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节约能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节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群众,千方百计确保今年节能计划的完成。
《通知》指出,能源问题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重大问题。我国经济要上去,除了进行力所能及的能源开发以外,还必须依靠节能。特别在近期能源供需紧张的情况下,更要在节约能源上想办法,从节能中求增产,从节能中求速度,从节能中求效益。
为加强节能工作,开展好第四次“节能月”活动,《通知》提出了如下措施:一、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节能机构;二、加强对能源的科学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三、以节能为中心,搞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四、逐步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积极推广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通知》说,今年的“节能月”活动,重点是总结和检查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从现在起就应抓紧和加强这项工作。要在检查今年上半年节能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切实把下半年的计划安排好,做到指标、资金、措施三落实,保证完成今年节能计划,并为明年节能工作的开展准备条件。“节能月”期间,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造成人人关心节能的社会风气。对认真贯彻节能指令和节能措施,节能管理、技术改造搞得好,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应给予表彰,搞得不好的单位,要限期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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