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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修改宪法的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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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1
第7版()
专栏:

葡萄牙修改宪法的斗争
耿秋战
最近,葡萄牙议会修改宪法的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7月29日,议会决定成立国务委员会。在这之前,议会以多数票通过决议,取消革命委员会。这两件事表明,自1981年以来紧张进行的宪法修改工作已接近尾声,新宪法即将产生。
葡萄牙的现行宪法是一部过渡性质的宪法,它是1974年“4·25”革命推翻了法西斯政权之后,在当时葡共和军方激进派等左翼力量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制定的。该宪法把保证宪法实施、监督议会和政府以及任免军事首脑等重大权力授予由军人组成的革命委员会。宪法还规定实行“半总统制”,即政府在政治上向共和国议会负责的同时,也要向总统负责。宪法还写有“多元化民主”,“向社会主义过渡”等条文。但自1976年以来,葡萄牙各派政治力量不断进行较量,政府也在党派斗争中几经更迭。到去年,反对葡共和激进派的民主联盟和社会党等力量在派系角逐中夺取了优势,力主修改宪法,并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
葡萄牙修改宪法,涉及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关系到总统、议会、政府、军队、政党之间权力的分配,因此是一场复杂、激烈的斗争。各政党提出的4个宪法修改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删除“向社会主义过渡”、“向无产阶级转变”等条文;二、取消凌驾于议会、政府和政党之上的革命委员会;三、限制总统权力;四、改革政治和经济体制。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如何限制总统和军方的权力。经过激烈的斗争,多数党派在维持现行“半总统制”,但对总统权力加以较大限制、取消革命委员会等方面取得了一致意见,并建议在革委会取消后,它原拥有的有关立法、监督和其他政治权力将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拟成立的宪法法院、国务委员会行使。关于总统任免军事首脑的权力问题,草案规定,由政府提名、总统批准以取代由革委会提名、总统批准。但各党派之间在有关改革经济体制(国有化、土改)、新闻机构、地方政权等问题上争论仍然很大。
执政的民主联盟和在野的社会党是当前修改宪法的两大主力。他们虽然各有打算,但是除了有关“社会主义”条款发生分歧外,其它方面都有共同的主张。目前民主联盟和社会党在议会中占有80%的席位,因此在修改宪法中能起着很大的作用。
武装部队运动在“4·25”革命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葡萄牙政治舞台上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埃亚内斯总统在“4·25”革命后曾任三军参谋长。在修改宪法问题上,埃亚内斯总统和军方的代表势力,反对削弱总统和军方权力,坚持任免军事首脑应由将成立的“国防高级委员会”提名、总统批准。但总统本人也表示,一俟议会通过新宪法,他将予以批准颁布。
葡萄牙共产党反对修改宪法。它认为现行的宪法是资本主义世界中“最先进的宪法之一”,主张保持总统权力、解散议会、举行议会中期选举。葡共还不断组织罢工、游行示威,制造反对修宪舆论,甚至公开提出要“搞垮政府”的口号。
目前,议会对宪法逐章逐段的辩论和表决工作暂告结束,预计将于8月中旬再次举行全体会议,对宪法修改草案进行最后表决。由于民主联盟和社会党修宪的决心很大,看来,已经通过的宪法修改条款有可能再次获得议会三分之二多数票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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