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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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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1
第8版()
专栏:大家谈

7月17日本报第五版发表了朱永年同志的来信和记者调查汇报《他的遭遇说明了什么?》以后,读者反映强烈,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我们已收到来信300多封。这些来信,赞扬了朱永年维护国家利益、忠于职守的行动,谴责了章寿康、徐志明等人搞打击报复,宝应县联合调查组负责人、县工业局某些领导人庇护打击报复者的恶劣行径,并一致要求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者,追究县联合调查组负责人的责任。现选登三封来信。 ——编者
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者
读了你报7月17日第五版发表的朱永年同志的来信和记者写的调查汇报《他的遭遇说明了什么?》后,从文中列举的桩桩事实,很容易得出宝应县染料化工厂领导人对揭露他们偷漏税等错误行为的朱永年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的结论。然而,县联合调查组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我不禁要问:他们的结论是主观臆断,还是有意包庇?是心慈手软,还是姑息养奸?是秉承旨意、碍于情面,还是“官官相护”?
所谓“失实”之说,纯属诡辩!它不过是为打击报复者开脱罪责。至于“没有造成后果”的说法,更是闭眼不看事实。这个厂的领导人已经搞得人家几乎吃不上饭了,这还不严重吗?难道非要搞到人家“家破人亡”不可吗?如果轻信了他们的结论,说不定真要搞得人家“家破人亡”了!
宝应县染化厂一些领导人打击报复朱永年同志的性质是严重的,手段是恶劣的。他们把朱永年同志揭露他们偷漏税等错误,有意与工厂建设、职工福利这样敏感的问题搅在一起,妄图激起职工对朱永年同志的不满,这是不能容许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打击报复的行为往往以“合法”的形式出现。有些领导人滥用组织的名义,以组织的需要、组织的决定,来达到打击报复的目的,掩盖打击报复的真相。因此,对朱永年同志遭到打击报复一案,必须从严惩处,以儆效尤。
北京市经委政治部
严 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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