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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查获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 罪犯徐宝鸿等人贪图贿赂,使国家蒙受百万元损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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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2
第4版()
专栏:

天津查获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
罪犯徐宝鸿等人贪图贿赂,使国家蒙受百万元损失
据新华社天津8月11日电 天津市最近揭发出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天津市进出口委员会进口商品小组组长徐宝鸿、副组长张晓初、黄武等人,伙同天津大学内燃机研究所工人王大雪,在与港商进行贸易时,竟然损害国家利益讨好港商,自己从中受贿。据初步调查,仅他们经过王大雪牵线与港商做的10笔交易中,国家就蒙受损失100多万元。
1981年1月,徐宝鸿、张晓初、黄武等,同香港某公司签订了进口8,000只奥密士牌手表的合同。合同规定:进口表为配有因加百录防震器的瑞士原装。但是,实际进的货却是港装手表。徐宝鸿、王大雪等人乘机作弊,仍按瑞士原装手表给港商付款,使国家损失8,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4,000多元。事后,他们一再向港商索要这8,000美元,企图私分。
去年5月,徐宝鸿等同港商签订了进口10万米尼龙布的合同。货物进港时,经天津海关检查,发现其中有5万米是我国禁止进口的产品。按海关规定,对港商应处罚款126,700元。港商已当面表示接受处罚,但徐宝鸿等却擅自用公款为港商垫付了这笔罚款。
徐宝鸿等讨好港商的目的在于自己从中受贿。据初步查证,港商先后给王大雪外汇券14,000多元。王用其中8,000多元外汇券购买了彩色电视机6台、黑白电视机20台、收录两用机18台、电冰箱3台、洗衣机13台以及自行车等物,分别送给了徐宝鸿、张晓初、黄武等人。
对这一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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