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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可不可以联合办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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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4
第2版()
专栏:来信

社员可不可以联合办厂?编辑同志:
河北省涿县松林店公社松林店大队的几名社员,在耕种责任田之暇,自愿结股(每股300元),59人共集金17,900元,于1980年3月办了一个水泵制造加工厂。开始没有厂房,他们就在家里搞了两个小红炉,后来托人借来水泵图纸,经过反复试验,成功地制造了水泵产品。经有关部门鉴定,符合国家标准。
他们办厂按规定上交国家税收,不偷税漏税,不投机倒把。盈利按股分配,亏损按股分担。因为建厂时间较短,为了满足用货单位的需要,经全厂职工讨论通过,将生产所得的2万多元盈利全部投入了扩大再生产。同时,还无代价地支援了大兴庄等三个村5台水泵。全厂职工人心齐,干劲大,积极性很高。可是,上边有的领导干部却说:“他们这么搞不符合政策。”今年4月15日,县工商局收回了营业执照。他们三次申请再办营业执照,未见回音。不久,松林店税务所来人说:“如果你们在6月6日前领不回营业证再继续营业,我们就按规定加倍罚款”。与此同时,也停止了供电。
在这个问题上,也有领导干部认为:“搞的不错么,水泵是支援农业用的,就应该大力发展”,还说“你们个体联办的真不简单,有的社办厂也比不上”。现在,全厂人员情绪不安,群众议论纷纷,而购买水泵和配件的,来修理水泵的,以及销售部门来订货的,仍络绎不绝。尤其是在今年干旱的情况下,水泵更是供不应求,用户和订货单位很多,要的也很急。
编辑同志,这个社员集资办的厂子该怎样办呢?
河北省涿县社队企业局 刘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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