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阅读
  • 0回复

如何看待农民联合办企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4
第2版()
专栏:

如何看待农民联合办企业?
编者的话
农村经济形势在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新的事物、新的问题层出不穷。今天刊登的涿县读者来信和记者调查所反映的问题,就是提到我们面前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之一。
农村在放宽经济政策和实行生产责任制之后,农民收入增加,劳力大量剩余。钱多了,劳力多了,就有个找出路的问题。我国农民是很勤俭的,他们一旦解决了温饱问题,首先考虑的,是把余钱和劳力用于扩大生产,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一家一户力量小,他们就联合起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集资兴办的小厂,在不少地方诞生了。
这是一种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它既不同于国营企业,也有别于目前的社队企业。它是社员们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成的,通常进行各种各样有利于农业的生产活动。这些小厂吸收了农村的一部分劳力和资金,为社会增加了商品,活跃了城乡市场,农民有利可得,国家有税可收。今天同时刊登的福建晋江县陈埭公社的群众自办企业,三年来共向国家交纳了近100万元税金。
如何看待这种新的经济现象?目前人们的认识还不一致。有的同志说,农民把资金集中起来发展正当生产,总比把钱放在口袋里,或者消费掉要好,这于国于民都有利,应当支持。有的同志担心,群众集资,就意味着按股分红,这能说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吗?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在具体对待上也就不同,有的热情支持和引导,有的则反对和取缔。今天本报刊登的材料,就反映了两种不同的做法。
农民集资联合办企业,不是一种偶然现象,它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联合企业表现出相当旺盛的生命力,颇受群众欢迎。显然,对于这样一种新的经济现象,采取简单化的办法,急急忙忙地加以否定,甚至一棍子打死,是不利于把农村经济搞活的。最好是多看一看,多听听各方面的反应,认真地进行一些调查研究,从群众的实践中,逐步地统一认识,找出正确对待的办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