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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议会通过新宪法 取消军人革委会,设立国务委员会和宪法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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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4
第7版()
专栏:

葡萄牙议会通过新宪法
取消军人革委会,设立国务委员会和宪法法院
新华社里斯本8月12日电 葡萄牙议会12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葡萄牙新宪法。
议会通过的新宪法取消了军人革命委员会,设立了国务委员会和宪法法院,明确规定,武装部队从属于文职政府,国家实行“半总统制”,即政府在向议会负责的同时,也要向总统负责。新宪法还规定:“国家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和自然资源为集体所有”、“国家、私人和集体三种所有制并存”,并且还规定把土地改革作为“实现农业政策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对外关系方面,新宪法强调,“葡萄牙在国际关系中坚持国家独立、尊重人权、尊重各国人民自决和独立权利的原则,坚持各国平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互不干涉内政和同所有国家合作的原则”。
葡萄牙制宪议会1976年4月通过的宪法规定,葡萄牙第二届议会拥有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届议会在1980年10月成立后即开始了修改宪法的筹备工作,并从今年6月7日到7月29日就宪法修改草案进行了辩论。新宪法的通过,意味着葡萄牙军人参政达七年之久的过渡时期宣告结束。
据报道,葡萄牙总统将于9月12日签署新宪法。新宪法将在总统签署后的第30天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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