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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比赛与体育道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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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4
第8版()
专栏:杂谈

体育比赛与体育道德
金 华
前不久,国家体委通报批评了“希望”足球队在突尼斯访问比赛时,不服从裁判,中断比赛的错误。在此之前,今年全国足球联赛时也相继发生运动员在场上打架,围攻、殴打裁判员的事件。在新中国,竟然发生这些事件,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比赛,是双方意志、作风、技术、经验多方面的较量,同时也是增进友谊、加深了解、相互学习的一种形式。为了赢得胜利,运动员在规则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技术水平,全力拚搏,是应该充分肯定、坚持和发扬的。但是,为了胜利,不择手段,违反比赛规则,甚至动手打人,不服从裁判,中断比赛,等等,不仅违反体育道德,为比赛规则所不允许,也是与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背道而驰的。
我国素以文明礼貌著称于世,新中国运动员在许多国际比赛和国际交往中,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的良好作风和体育道德,一直受到各国人民的赞誉。赢球也赢心,赢得理直气壮;输球不输人,输得问心无愧。中国运动员的这种美德一向为人称道。
“希望”足球队和全国足球联赛上相继发生的违反体育道德的事实,一方面反映出在运动队伍中加强思想教育和文明教育,纠正只重金牌不讲体育道德错误倾向的迫切性。同时也说明,在我们某些领导同志的头脑中,还存在着对体育比赛不正确的认识。比如,有些同志认为,只有夺得胜利,才算为国争了光,为振兴中华做出了贡献。体育比赛有输有赢,本是常识。运动员只要发挥了自己的好水平,发扬了团结战斗、全力以赴的拚搏精神,在赛场表现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即使因为技术不如对方,而未能取胜,应当说,这样的球队、这样的运动员是不辱使命的,同样应当受到鼓励。简单的以胜败论英雄,不是科学的态度。因此,要从根本上纠正只重金牌不顾其它的偏向,除对教练员、运动员加强思想教育外,有关的负责同志提高对比赛的认识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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