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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三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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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5
第4版()
专栏:今日谈

危险的“三不”
县委书记变成了酒贩子——河南宝丰县原县委书记李振华因倒卖曲酒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开除党籍,依法逮捕。这是大快人心事!
这个案件,有一条教训值得记取。李振华利用职权套购曲酒,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多次。除了倒卖曲酒,李振华还干了收受贿赂、侵吞国家和集体财物的不法勾当。但是,他在长时间内“好官我自为之”,竟然平安无事。原来,当时宝丰县委中有一些领导人对李振华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了“不抵制、不揭发、不斗争”的态度。
正因为有人采取这种“三不”的自由主义态度,李振华在犯罪道路上就越走越远,县委内部犯错误的人也越来越多,就连身负维护党纪重任的纪委书记也陷进了泥坑。
这“三不”同党规党法对党员的要求完全背道而驰,实在腐朽之至,危险之至!
为了保障党的肌体的健康,我们必须坚决抛弃这“三不”,而代之以“三要”——对歪风邪气、违法乱纪现象要抵制,要揭发,要斗争。 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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