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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政治委员会十日会议上 维辛斯基发言维护大国一致原则 指出美国提案是竭力要破坏宪章基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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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0-13
第4版()
专栏:

  联合国政治委员会十日会议上
维辛斯基发言维护大国一致原则
指出美国提案是竭力要破坏宪章基础
【新华社十二日讯】据塔斯社纽约讯:联合国大会政治及安全委员会十日开会,继续讨论美国等七国所提出的所谓“保障和平的联合行动案”。
苏联代表维辛斯基在会上发言。他首先概述了苏联为和平而斗争的政策。他宣称:使人类免除战争灾难,是每一个国家的神圣职责。他说和平问题为全世界亿万人民所关怀着,要求和平的潮流是愈来愈汹涌了。苏联从它诞生的一天起就坚守着和平外交政策,在历届联合国大会中,它始终忠于这种政策,提出了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维辛斯基追忆说:在一九四六年,苏联提出了普遍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建议;在一九四七年,大会根据苏联的提议,通过了谴责新战争宣传的决议;在一九四八年和一九四九年,苏联号召裁减军备三分之一,并倡议缔订和平公约。今年,苏联提出了和平宣言。维辛斯基说,千百万人民抗议一切形式的军事冒险,深信苏联建议的道路完全符合他们的切身利益。但是争取和平的斗争是困难的,有许多障碍必须加以克服。了解这些障碍是很必要的。七国提案的发起人显然以为他们已经确知了这些和平道路上的障碍的本质,并以为确知了扫除这些障碍的方法。艾奇逊在九月二十日的发言中企图对第一个问题提出答案,杜勒斯在十月九日的演说中,企图答复应如何扫除和平道路上的障碍这一问题。维辛斯基问道:然而,这些答复是否符合当前情况,是否不致造成巨大的错误呢?在九月二十日,艾奇逊断言苏联制造了和平的障碍,并构成了对和平的威胁。
维辛斯基更进一步说:由于美国提案的起草人别有用心地散布关于所谓苏联的侵略政策的神话,我们觉得有必要重述一下斯大林在一九三六年对霍华德的谈话,那时斯大林说,苏联永远不打算用暴力来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制度,因为社会和政治改革的问题,是每个国家人民的内部事情,把革命输出的想法是毫无意义的。
维辛斯基接着追述道:杜勒斯曾为美国提案辩解,硬说它是旨在取消联合国组织上的弱点,从而加强其制止侵略行为的能力。维辛斯基指出:有人说,美国的提案会成为支撑联合国的“支柱”。这样一来,好像联合国还没有支柱来支撑,这个组织还不能作为和平工具而受人尊重;但是,苏联代表团却不能同意这种看法。杜勒斯及其他的人承认,联合国在维持和平的任务方面必须予以加强。然而,这不过仅仅是嘴上说说而已。实质上,七国提案乃是力图削弱安理会,削减安理会的权力,并剥夺去安理会的维持和平的主要责任。一方面破坏联合国的基础,另一方面却要加强联合国的组织,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毫无疑义,联合国的基石就是安理会,唯有它具有对抗侵略、预防侵略与支配联合国其他机构所无权召集的军队的权利。
维辛斯基继续说:杜勒斯对委员会的发言中有四个间接的结论:第一,由于“否决权”的关系,安理会无法迅速行动或者充分行动。第二,由于“否决权”的关系,安理会不能取得采取迅速有效的行动所必须的情报。第三,由于“否决权”的关系,安理会与整个联合国不能有武装部队。第四,由于“否决权”的关系,安理会或者联合国无法预防侵略。从杜勒斯的这几个结论中得出一个总的结论,就是必须取消否决权。维辛斯基发问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七个提案国不诉诸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修改宪章的程序,以达到它们废除否决权的目的呢?这些国家的代表团还想叫政治委员会相信,联合国宪章并没有因为这件提案而受到什么影响,然而事实上撕毁宪章的正是这个提案。
维辛斯基指出:在过去两天的讨论中,各发言人攻击安理会中的大国一致原则,把联合国所经历的种种失败,都归咎于这一项原则。这种论调是没有根据的。联合国中所以产生困难,不是由于大国一致原则,而是由于促进和平的提案被力求通过增进其自身利益及美国垄断资本家利益的决议的英美集团所阻挠。美国所以不要“否决权”,是因为美国在安理会中拥有着随声附和的多数。
维辛斯基指出:这一个多数派,阻挠了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阻挠了解决原子能问题的提案以及裁减军备的提案等等。英美集团依靠着多数,努力使自己的计划与提案获得通过,而不顾少数的意见不顾,已获协议的决定。安理会所以不能发生作用的根源,就是在于拥有多数的英美集团的立场,它们不愿寻求协议,而是企图为了一两个国家的利益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联合国之上。
维辛斯基在答复杜勒斯反对“否决权”的议论时指出:国际组织的基础,乃是每一个国家尊重该国际组织中其他各国的权利,而不采取一国发号施令的方法。维辛斯基着重指出:大国一致原则乃是联合国的基本原则。
维辛斯基历述自一九四五年以来不断对大国一致原则所作的攻击后指出:这些攻击所采取的形式,就是给联大与安理会同等的权力的提案,或是置联大于安理会之上的提案。维辛斯基宣称:但联合国宪章明确赋与安理会以维护和平及国际安全的主要责任。维辛斯基追述称:一九四七年成立了所谓“大会临时委员会”(按即非法的“小型联大”),目的即在与安理会相抗衡,而杜勒斯就是临时委员会提案的草拟人。但临时委员会已证明归于惨败。现在又有破坏安理会的新企图在进行中。
杜勒斯之辈狡辩说,由于苏联未出席安理会,所以安理会能够“有效地”在朝鲜行动,关于这种论据,维辛斯基指出:安理会是非法地行动的,安理会某些理事国的决议并不就是安理会的决议。
维辛斯基引证一九四四年罗斯福总统的话来维护大国一致原则,那时罗斯福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将是“和平的主要保卫者”。维辛斯基又引证了一九四五年七月美国国务卿向参院外交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在该报告中,国务卿着重指出:各常任理事国必须共同行动以保持和平,一如他们在战时为获得胜利而不得不共同行动一样。
维辛斯基在再次指出美国的提案是竭力要破坏宪章的基础后,转而谈到为这个提案辩解的人们所引用的法律论据。维辛斯基在结束这一部分的讨论时指出:任何想把完全只属于安理会的权力授予大会的企图,都是彰明昭著地违反宪章,这种企图的实现对于世界和平有着最悲惨的后果。
维辛斯基在继而谈到美国提案中的具体问题时说:苏联代表团并不反对其中关于主张召开联大特别会议的第一部分。然而苏联代表团不能接受安理会任何七个理事国都可召开特别会议的规定,并且坚持这种会议必须按照宪章召开。(按照宪章规定:特别会议应由联合国秘书长经安理会的请求或联合国过半数会员国的请求而召集。)维辛斯基还反对特别会议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召开的规定,认为这种规定是荒谬的。维辛斯基指出:这样会使代表们没有时间研究问题。他建议在召开会议前应至少给予两天的时间。
关于美国提案的第二部分,即规定成立由九个到十四个会员国组成的所谓“和平观察团”一节,维辛斯基说:联大可以成立这种委员会,但这种委员会不能成为一两个国家的工具,而必须是有代表性的。
维辛斯基反对提案的第三部分,认为它显然是非法的。该部分建议联合国会员国保持其武装部队于准备作战状态,以便“根据安理会或联大的建议作为联合国部队而迅速供调遣服役”。维辛斯基说:这种建议是企图破坏和篡夺安理会的权利。维辛斯基着重指出: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持和平与国际安全的主要责任。维辛斯基在答复杜勒斯所说联合国大会仅仅“建议”,而不是“命令”军事行动的话时指出,杜勒斯和别的人都已承认,建议在道义上会等于命令。
维辛斯基发问道:宪章在什么地方授与了大会以调动武装部队权力的呢?第三部分内的建议的不合法性是明显的。苏联反对成立像提案中所建议的军队,因为这样就会侵犯完全属于安理会的职权。
维辛斯基指出:提案中建议成立“集体行动委员会”的第四部分,也是非法的,因为这样的委员会将搜集军事性质的材料,从而侵犯负责维持和平及国际安全的安理会的权力。
在十日会议上发言的还有澳大利亚、秘鲁、巴西、南斯拉夫、古巴、荷兰代表。他们重复美国攻击大国一致原则的滥调,表示支持美国等七国提案,但要求修正其中若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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