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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散居少数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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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8
第3版()
专栏:

保障散居少数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主任 安士伟
宪法修改草案体现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回族的一分子,我是很高兴的。我再提一点希望:我们的国家有50多个民族,汉族从各方面讲确实是老大哥,其他少数民族还有6,000万人,其中聚居的有4,000多万人,这部分人由于施行民族区域自治,可以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权利。还有1,700多万散居在全国各城镇,杂居在汉族之中的少数民族,他们的民族权利与风俗习惯仍有特别注意的必要,这部分人的权利在“文化大革命”中也受到冲击。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三中全会以来,虽然落实民族政策的工作有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与有些部门不重视贯彻执行民族政策,不注意少数民族的民族平等权利有关。所以我希望这次修改宪法能在这方面有所强调,适当规定保障散居杂居的少数民族享有民族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的条款。希望各级政府借这次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机会,进行一次民族政策的再教育,使我们的各民族之间真正达到平等、团结、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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