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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新的纺织品贸易协议第一轮谈判在京举行 美方建议违背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基本原则,我方予以拒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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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9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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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新的纺织品贸易协议第一轮谈判在京举行
美方建议违背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基本原则,我方予以拒绝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本社记者报道:中美新的纺织品贸易协议第一轮谈判于8月13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由于美方在谈判中提出了极不公正的建议,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纺织品采取歧视性的严厉限制,中方已经拒绝了美方的建议,并阐明了自己对新协议的原则立场,要求美方加以考虑。
据悉,在这一轮谈判中,美方代表提出要扩大对中国纺织品对美出口的限制范围,压低限额水平,取消某些灵活条款,把年增长率降到平均不到1%,并要求修改协商条款,使美方拥有任意行动的自由。
中方认为,美方的这些建议完全违背了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的基本原则,理应予以拒绝。
中国代表团团长、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外贸易管理局副局长李登山在谈判中用中国纺织品对美出口的实际情况批驳了美方论点。
李登山说,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的增长,是从几乎近于零的起点开始的,1981年中国对美的全部纺织品出口金额,按中国的统计,为4.2亿美元,即使按美国的统计,也不到6亿美元,与一些主要供应者的出口金额相比,差距很大。中国出口的产品中相当大的部分是坯布,供美印染、服装业做原料用,对美工业有益。如果只计算中国服装的对美出口,则其出口额在美纺织品总进口额中只占3.1%。同时,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类别和产品范围也有限。1981年中国对美出口只有54个类别,只占美国全部进口类别的一半。
他指出,美国有些舆论把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情况加以不恰当的描绘,说什么中国纺织品出口给美国纺织工业生产和就业造成了困难,干扰了市场等等,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李登山说,在纺织品贸易中,中国作为美国市场的新参加者,其应享受的公正待遇完全没有得到充分的考虑。中国对现行协议中受到的待遇有强烈的不满。他说,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不是按照贸易的实际需要与可能来发展,而是处于不公平的严格控制之下。现行协议的特定限额水平不但不能反映协议缔结时中国出口已达到的水平,反而低于这个水平。增长率也大大低于国际上公认的对新出口者应给予的合理增长率。在受配额限制的类别方面,中国对美纺织品的出口也失去了合理发展的可能性。在签订新协议时,中国享受的待遇,应该有明显的改善。
他强调指出,第一个中美纺织品贸易协议生效后,美方就无节制地使用协商条款,扩大限制范围,任意压低限额水平,甚至拖延协商时间,单方面限制进口,严重地影响了中国纺织品对美的出口,损害了中国的经济利益。
李登山说,中美贸易不平衡,中美纺织品贸易也不平衡,中国有大量的贸易逆差。中国增加对美纺织品出口正体现了力争双方经济利益平衡的精神。
据悉,新的中美纺织品贸易协议的第二轮谈判将在美国进行。中国代表团认为,美方必须认真考虑中美贸易严重不平衡的状况,依照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的各项原则,给中国纺织品输美以公平合理的、不受歧视的待遇。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双方才能成功地进行下一轮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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