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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保险会议闭幕 决定努力由自愿保险走向强制保险并逐步降低保险费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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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0-14
第2版()
专栏:

  第二次全国保险会议闭幕
决定努力由自愿保险走向强制保险并逐步降低保险费率
【新华社十三日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于八月十一日至九月七日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保险会议。会议总结了公司开业八个月来的工作,详细讨论了今后的方针任务,并确定了今年下半年和明年的中心工作。
会议认为新中国的人民保险事业应学习苏联国家保险的先进经验,努力由自愿保险走向强制保险(即政府以法令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其种类和范围视情形而定)。根据目前情况,可以争取提前实施公营企业和国家机关的财产强制保险、各种乘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以及某些较大都市的房屋强制保险。会议决定今年下半年和明年的任务是争取实施条件已经成熟的强制保险,并推展各种业务的自愿保险。其中除公营企业和国家机关(包括县以上的合作社在内)的火险,运输险仍是业务的重点外,为广大农民迫切需要的牲畜保险和农作物收获保险将予大量推广。此外,各种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保险、汽车险、船舶险和茧钞险(用于收购蚕茧的现钞和已收购的蚕茧的保险)等,也将积极推行。为了保障国外贸易运输的安全,会议认为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积极开展。会议并决定逐步降低保险费率、以照顾人民负担和减低生产成本,使广大人民都有享受保险权利的机会。
会议讨论了国营保险公司和私营公司的关系问题。会议认为,在新民主主义的建设时期,国人私营的保险公司不但容许存在,并有可能发展。国营保险公司对私营保险事业的态度是团结扶助,教育改造。双方在业务上应联系合作,国营保险公司支持私营保险公司的业务限额,私营保险公司代理国营保险公司的业务。这对发展保险事业和公私关系来说都是有利的。
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去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成立,直属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其基本任务是保护人民祖国的财产,增进劳动人民的福利,积聚资金,扶植并发展生产事业。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已设立的分支机构已有区公司五个,分公司三十一个,支公司八个,办事处二十五个,营业部及派驻所四个,共七十三个单位,此外还有代理处五百六十四个。该公司目前已经举办的业务为:财产保险方面的普通火险、职工团体火险;人身保险方面的团体人身保险,船员团体保险,船员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农业保险方面的牲畜保险和棉花收获保险;贸易方面的运输保险包括火车、轮船、木船、大车、邮包、金钞等;此外尚有汽车险、船舶险、渔船险、茧钞险等项。正在筹备举办的有:人寿险、铁路险、飞机险、渔业险、公粮险等。该公司在成立以来的业务工作中,对投保人的出险赔偿,赔付迅速,保户十分满意。该公司重点试办的耕畜保险,已获得广大农民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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