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阅读
  • 0回复

非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发表声明 抨击当局强行通过紧急拘提权条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20
第3版()
专栏:

非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发表声明
抨击当局强行通过紧急拘提权条款
本报讯 据台湾报纸报道:7月23日,台湾非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费希平、苏秋镇、许荣淑、黄天福、郑余镇、黄余秀鸾、许哲男、林荣国等,于国民党控制“多数暴力”的立法院三读通过刑事诉讼法条文修正案后,发表声明表示异议。
八位立法委员的声明说:“我们的大有为政府,不顾民意和舆论的激烈反对,以党意代表民意,发动表决委员,强行通过了违背宪政潮流的紧急拘提权条款,我们在此以沉痛的心情,提醒政府当局,这种自绝于民意的措施,你们须负起严重的政治后果和历史责任。”
声明批评“行政院”说,“社会各界喊了20年的侦察辩护人制度,在牺牲了不知多少无辜生命之后,最近行政院才把一件七折八扣的草案,送到立法院来审议。这个法案刚完成了一读程序,行政院接着推出紧急拘提权法案,以扩张警察的权力来抵销侦察辩护人制度的作用。我们难以了解,保障人权法案,行政当局考虑了20年之久,而扩张警察权力法案,却要立法院在短短二十几天通过,前者何以迟迟?后者何故匆匆?”
声明说,“民国24年(按:即1935年)制定刑事诉讼法时,规定由检察官指挥办案,在当时被批评是一种落伍制度。想不到40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大有为政府反其道而行,把这种已经落伍的制度,再退后几步。”
声明指出,“目前,警察的素质偏低,是一个众所公认的事实。去年所发生的陈文成命案,今年所发生的王迎先命案,历历在目,而行政当局不知有所警惕,反而变本加厉,赋予警察径行拘提之权,这无异助纣为虐,与虎添翼。我们对声称与民众永远站在一起的大有为政府,感到非常失望!”
正在美国的康宁祥等四位立监委员也发表共同声明说,“骤闻行政院以超乎正常的立法效率,要求立法院通过紧急拘提权,这种违背人权法治的法案,令我们惊骇失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