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阅读
  • 0回复

对防止海洋污染损害作出法律规定 李锡铭向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法》(草案)说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20
第4版()
专栏:

对防止海洋污染损害作出法律规定
李锡铭向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法》(草案)说明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李锡铭受国务院委托今天向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草案)的说明时指出,我国大陆海岸线有18,000多公里(不含岛屿岸线),海域辽阔,岛屿众多,陆架宽广,拥有丰富的海洋生物和水产资源、矿藏资源、海洋能源、海滨风景游览资源和优良的交通航运条件,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及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他说,目前我国海洋环境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损害,在一些入海河口海区、港湾、内海和沿岸局部区域,环境污染相当严重。随着海洋事业的发展,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航行、石油勘探开发等活动的外国船舶、外国企业公司日益增多。因此,必须加强对外国船舶、平台、航空器等排污和倾废的监督管理,以维护我国权益。
李锡铭说,近年来,我国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对渤海、黄海海区的石油污染进行了治理,收到初步效果,对海洋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开展了一些监测工作。这些都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供了初步基础。但是,就全局来看,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还是一个很薄弱的环节。因此,制定我国的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他说,《海洋环境保护法》(草案)主要对防止海洋污染损害从法律上作了规定。一是防止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的损害,主要指在海岸建造港口、油码头和兴建入海口水利工程等。二是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主要指爆破勘探、钻井、试油、输油等。三是防止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主要指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在海岸滩涂设置废弃物堆放处理场等。四是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主要指各类船舶排放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五是防止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此外,在法律责任一章,做出了对违反这个法律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李锡铭说,《海洋环境保护法》不仅对我国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具有约束力,而且也涉及到对外籍船舶、海上石油勘探和开发以及外国企业公司在海上活动的监督管理,因此,在起草过程中注意了与有关国际公约和惯例相协调。
李锡铭在谈到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分工时说,国务院确定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组织国家海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部队环境保护机构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机构分工管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