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阅读
  • 0回复

全国工业系统防治污染经验交流会提出 采取措施消除“三废”保护环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22
第1版()
专栏:

全国工业系统防治污染经验交流会提出
采取措施消除“三废”保护环境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今天在北京闭幕的全国工业系统防治污染经验交流会提出:防治工业污染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要把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我国的环境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据会议提供的材料,我国的环境污染主要是工业排放“三废”(废水、废气、废渣)造成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十分关心和重视,采取了一些保护环境的措施。根据鞍钢、首钢、沈阳冶炼厂、南京化工厂、招远化工厂、内蒙古第一机械厂、胶南水泥厂、上海市轻工局、北京市环保局等14个单位在会上介绍的经验看,当前比较切实可行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办法主要是,通过技术改造,最大限度地把“三废”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大搞综合利用,把工业“三废”转变成有用的资源;结合企业整顿,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进行净化处理,使“三废”达到排放标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