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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张正义 惩罚凶手 湖南湘乡一起殴打教师案结案 打人凶手杨春芳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张震凡、彭凯勋袒护凶手、干扰案件审理,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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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22
第3版()
专栏:

伸张正义 惩罚凶手
湖南湘乡一起殴打教师案结案
打人凶手杨春芳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张震凡、彭凯勋袒护凶手、干扰案件审理,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本报讯 记者陈雅妮报道:湖南省湘乡县一起由于受到有关单位干扰而拖延10个多月的殴打教师案,最近在省教育工作组的检查督促下结案。打人凶手杨春芳被判处拘役5个月;月山区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张震凡和秘书彭凯勋袒护凶手、干扰案件审理,分别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辩护人王桃南违反司法工作原则,篡改证人谈话笔录,有关部门对他作进一步审查。
去年9月上旬,湘乡县月山区供销社司机杨春芳听说自己的两个小孩在学校用的是简易课桌凳,先后两次跑到小孩所在的轧桥公社石磊学校寻衅滋事,辱骂揪打女校长谭连姣,并当众将谭的内衣撕破,羞辱对方。事发时,全校有一节课无法进行,而后,因谭被打伤,由她任教的一个班被迫停课4天。
今年元月16日,湘乡县人民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杨春芳拘役5个月,伸张了正气。但杨春芳不服判决,在月山区供销社少数负责人的支持下,向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月山区供销社出面从双峰县请来法院退休干部王桃南作杨春芳的辩护人。王桃南为偏袒罪犯,公然篡改证人谈话笔录。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偏听偏信辩护人提供的假证据,于2月22日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还湘乡县人民法院重审。这样,使这桩情节并不复杂的殴打教师案延宕下来。
在重新审理的过程中,月山区供销社支部书记张震凡等人多方为杨春芳开脱罪责,包打官司。他们大造舆论,宣扬杨春芳有错无罪,将地区人民法院撤销原判的裁定书打印散发到全县区(镇)的党委和供销社以及县供销社所属各公司,并在群众中散布:“县法院的判决撤销了,我们胜利了”。他们不惜动用人力财力,聘请律师,派人上访,还支持被告的一名因屡犯错误被开除公职的亲戚专门打这场官司。除去为此案动用公家汽车的费用外,仅开支的现金达572元,全部在供销社报销。月山区供销社还无视法庭判决,在杨春芳服刑期间,按月如数发给其工资和各种补贴共300多元。
湘乡县教育部门和社会上对此案反映十分强烈。为什么惩办殴打教师的凶手这样难?7月中旬,省委派出有政法、纪检、教育等部门参加的教育工作检查组,赴湘乡调查此案及其他殴打教师、侵占校产的事件。经过省、地、县联合调查审议,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县人民法院对杨春芳拘役5个月的判决。
湘乡县委从此案及该县其他一些类似事件中总结出一条重要的经验教训,即不解决各级党委和干部对教育的认识问题,不认真纠正党内不正之风,教育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是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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