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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美民航协定的议定书在京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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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22
第4版()
专栏:

关于修改中美民航协定的议定书在京签字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航代表团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民航代表团今天在这里签订了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对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其换文作了部分修改。
在此以前,两国民航代表团从8月9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的会谈中,就中美航空协定中关于双方指定第二家空运企业开航时间、开辟第二条航线和中途分程权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协议。
议定书规定,第二条航线是北京(限于货运)——广州——上海——东京或日本境内另一地点——檀香山或西雅图——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由于美国单方面享有日本业务权,中国民航的航班在美国的通航地点之间享有上下客货的中途分程的权利。代表双方政府在议定书上签字的中国方面是中国政府民航代表团团长李树藩,美国方面是美国政府民航代表团团长马休·斯科科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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