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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二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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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24
第4版()
专栏:

问答二则
问:军队干部的妻子,在地方离休、退休后,随军队离休干部一起迁居外地军队干休所,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该怎样转移?
答:经中央组织部与总政组织部研究确定,军队干部的妻子在地方离休、退休后,其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军队干休所的党组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手续,应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县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可与军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的组织部门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执行。
问:离休的党员干部按规定领取的生活补贴,要不要交纳党费?
答:可以不交纳党费。如果本人自愿交纳党费,党组织不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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