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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座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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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24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座谈会
中国基本建设经济研究会与安徽省基本建设经济研究会在合肥联合召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座谈会。着重讨论了可行性研究与基建程序的关系,以及项目评价的原则与方法等问题。
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认识
过去在我国经济建设进程中,不少建设项目由于主观随意决策,造成很大损失。与会同志认为,为了避免再犯这种错误,项目决策必须以可行性研究为根据。可行性研究是一个预测、探索和研究的过程。可行性研究的结果或是可行,或是不可行。而现在有些单位要求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必须作到可行;有些领导甚至要求十天半月内就拿出可行性研究的结果。这说明有些同志对可行性研究还缺乏应有的认识。大家认为,作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关键在于多方面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多方案比选,反复研究项目的综合经济效果。因此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决不能不顾质量追求形式、走过场。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可行性研究不能照搬国外做法。要研究如何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特点,解决项目的微观经济与国家的宏观经济结合等一系列问题,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与方法。
可行性研究与基建程序的关系
会上对可行性研究如何与基建程序结合提出几种设想。经过讨论,取得了三点共同的认识。
一、要划清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界限。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而设计是指导项目施工的文件。两者不能混淆。可行性研究一定要作到满足项目最终决策的要求。
二、可行性研究宜由浅入深,分阶段进行;并应分段纳入基建程序。大家认为,我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以分为初步可行性研究(或机会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由上级机关批准初步可行性研究,作为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以利研究工作的深入。
三、为保证可行性研究的质量,要认真作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在项目评审阶段,由审批机关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数据的来源与可靠性,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并落实项目的基本原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等重要的协作关系,使项目计划与国家计划密切结合。
项目评价的原则与方法
一、项目评价的内容。大家认为我国项目评价应包括财务评价与国民经济评价。有些同志提出还要进行地区评价或区域经济评价。社会主义条件下,项目的决策应以国民经济评价为主,兼顾企业、地区的财务利益。
二、关于国民经济评价。国民经济评价应反映项目的综合经济效益,即项目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具体计算范围,视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到会同志一致认为,要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客观地反映评价项目是否可行。特别是我国现行价格很不合理,采用国民经济评价的方法,将现行价格调整为经济计算价格(相当于国外的影子价格),有利于对各行业的工程项目进行比选。但国民经济评价还有许多理论和方法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三、项目的寿命期。大家认为我国折旧率偏低,设备使用寿命长,维护费用多,不利于技术进步。因此,可行性研究以采用经济寿命为宜。项目的经济寿命期,可由各部门根据各行业具体情况确定。
(王五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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