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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路钱”应一律取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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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28
第5版()
专栏:大家谈

“买路钱”应一律取缔
编者按:这是揭露勒索买路钱的又一封来信。来信列举的在肥乡县受勒索的情景,令人啼笑皆非。
任意拦路设卡,向过往车辆勒索钱财,是违犯法令、扰乱交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必须取缔。现在,有些地方对这种现象已引起重视,采取了措施,收到了效果。但还有一些地方仍然听之任之。希望这些地方迅速行动起来,把公路管理秩序整顿好。
7月10日你报第五版刊登了制止勒索“买路钱”的两封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深受广大汽车驾驶员的欢迎。然而,勒索买路钱者,时至今日仍大有人在。
前些天,我单位派车到河北邯郸水泥厂去拉水泥。临行前,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了养路费,办理了跨省运输准运证等手续,以为万事大吉了。谁料想,设卡之处还不少。车行至河北省肥乡县,查车人员不看证件,只问了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拉的什么货后,张口就要钱。他们开出的盖有“河北省肥乡县联运办公室”公章的
“组织社会运输工具结算凭证”发票上竟要864元。我们说了近两个小时的好话,说明出差没有钱,最后还是要了9元,才放我们走。车到黄河,经过黄河公路坝。10里大坝,两头皆无标志,车行到中间,木头栏杆挡路,又是要钱,少则3元,多则10元20元。
这种拦路设卡要买路钱的现象,是极不正常的。我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严加制止。
山东青岛第二橡胶厂基建科
于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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