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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整顿社会治安收到明显成效 全国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破案率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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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02
第5版()
专栏:

全国整顿社会治安收到明显成效
全国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破案率提高
本报讯 记者吴恒权报道:党的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全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好转,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综合治理措施的逐步落实,打击经济犯罪和意识形态领域内反腐蚀斗争的深入开展,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全国整顿社会治安收到明显成效。
全国整顿社会治安取得明显效果的主要表现是:全国刑事案件的发案率下降,破案率提高,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人增多了。
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的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6.7%,比去年下半年下降13.9%。其中,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6%,比去年下半年下降7.1%。其中,天津、福建、上海、贵州等省、市下降30%以上,河北、吉林、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宁夏等省、自治区和铁路系统下降20%以上。上海、贵州、宁夏等省、市、自治区和交通系统的重大、特大案件下降30%以上。今年上半年,全国刑事案件的破案率比去年同期提高6.1%,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为87.5%,比去年同期提高3.2%。
去年以来,由于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措施的逐步落实,各地车站、码头、公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以及繁华闹市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有了比较明显的好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凶杀、纵火、盗窃、抢劫案都有下降。一些原来社会秩序比较乱的地区,经过认真整顿,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
近几年来,全国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加强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的教育,加强和改进劳改、劳教工作,对预防和减少犯罪起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公、检、法机关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爆炸、盗窃等重大现行犯罪分子和流氓集团首要分子的惩处实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扶持了正气,调动了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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