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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真明受迫害事已获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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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04
第5版()
专栏:答复反应

王真明受迫害事已获解决
你报1981年11月22日第五版刊登我省盘县特区汽车队工人王真明写的《坚持原则受迫害,上访五年没解决》的来信,控告这个队支部书记李富汉包庇罪犯,对他进行打击报复。对此,省委很重视,曾先后责成中共六盘水市委、盘县特区党委调查处理,并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进行研究。1982年5月29日,中央办公厅信访局顾问肖光同志等又和省委有关领导同志一起召集六盘水市委、盘县特区党委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作研究,同意盘县特区党委对此案的处理决定,即:一、李富汉同志和车队党支部对罪犯汤治廷的处理,在客观上起到了包庇的作用。二、李富汉和支部在对待外调人员王真明、蔡春长二同志的问题上是有严重错误的,其性质属于压制和打击外调人员。三、撤销李富汉车队支部书记和车队指导员的职务,对车队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四、肯定王、蔡二同志进行外调是正确的,被扣发的工资和外调期间未报销的旅差费予以补发、报销;恢复蔡春长同志预备党员资格和工作,补发蔡春长同志除名期间的工资。五、对王真明同志及其家庭(在四川)的困难,给予补助,并派负责人前往王家慰问。
5月29日座谈会以后,盘县特区党委曾派人亲赴四川王真明同志家,除对其家属进行慰问外,并动员王回特区解决问题。现王真明同志已回盘县特区。上述各条除补助费正在审批外,均已办理落实。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信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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