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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七大八大党章优点 党章修改草案作了有根本意义的修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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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06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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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七大八大党章优点
党章修改草案作了有根本意义的修改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胡耀邦同志在向十二大作的报告中谈到修改党章时说,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党章修改草案对十一大党章作了许多有根本意义的修改,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
胡耀邦说,新党章在总纲中,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规定。
胡耀邦说,新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比过去历次党章的规定都更加严格。它对党员的义务,写了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坚决反对派性,勇于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等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写了要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反对党内外错误倾向,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坚持党的原则,同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等内容,这大都是过去的党章所没有的。
他说,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新党章强调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新党章对改善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体制,对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都作了许多新的规定。所有这些规定,都将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体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
胡耀邦指出,应当说,现在的党章修改草案,比我们党过去的党章更加充实和完善。它是党的历史经验和集体智慧的宝贵结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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