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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的纠纷已告一段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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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11
第5版()
专栏:批评以后

陈家的纠纷已告一段落
今年3月24日本报第八版刊登了刘洪以写的《何处是“道德法庭”?》一信后,读者反应强烈。许多来信对陈光星同志提出批评,并批评湖南白沙矿务局党委办公室的答复不严肃、不认真;而陈光星本人和某些人则来信说,原信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为了弄清陈家纠纷的始末,我们于7月间到这个矿进行了调查,湖南省煤炭局工会的同志也参加了。
陈光星三岁时,生母去世,生父双目失明,无力抚养,于是陈江伟夫妇抱养了他,精心抚育二十三年。这些,街坊邻居都有目共睹,陈光星本人也不否认。他家矛盾的起源在于陈光星的婚事。
1974年,陈光星和本厂一个女工谈恋爱,陈家二老先前表示同意,后来在一些家庭琐事上,陈婆婆和那位女工发生了口角,最后女方提出与陈光星断绝关系。因此,陈光星对养母不满。第二年春,他在长沙财会班学习时曾写信批评养母,口气比较严厉,老人受不了。陈光星学习回来后,家庭矛盾愈演愈烈,争吵中出现推推搡搡的情况,陈婆婆的手曾被扭伤。这样,家庭关系就破裂了。当时,陈家父子所在单位——白沙矿务局白山坪机厂的领导出面调解无效,就让陈光星与养父母暂时分居,户口和粮食关系也迁了出来。
陈家二老抚养陈光星二十三年,落得这种结局,很伤心。他们几次找领导,都没有解决问题,于是请刘洪以代笔写信上告。
信先写给工人日报。工人日报以《白白养育他23年》为题编排出来,印出清样寄给白沙矿务局党委征求意见。矿党委的回答是:“此事不要登报,由我们慢慢做工作。”但后来工作并没有做到家。因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刘洪以又写信给本报。本报也把来信清样寄给白沙矿务局党委办公室核实,但他们没有经过认真调查,就写来一个不够负责的答复。在这种情况下,本报便把刘洪以的来信和白沙矿务局党委办公室的答复信刊登出来,并加了编者按,希望白沙矿务局党委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并做出负责的答复。
我们来到白沙矿务局调查时,矿党委的领导同志表示接受本报的批评,并承认他们在处理陈家纠纷上有缺点。同时,我们得知,陈江伟今年七十一岁,他的老伴六十二岁,身体都不太好。目前,二老在生活上有困难,如买米、做煤饼等。党委、省煤炭局工会的同志本想做些工作,让他们家庭团圆,可因为老人对陈光星成见甚深,不可能马上接受这个意见。最后,根据矿党委决定,由矿务局和工会出面,把陈家老少叫在一起开了个家庭调解会。会上,根据老人的要求定了三条:一、矿务局和白山坪矿同意老人搬回矿里住,由矿工会和退休工人支部照顾两位老人的日常生活;二、陈光星每月给老人10元生活费(陈江伟每月有退休金等50多元),逢年过节及老人生日要去探望;三、陈光星负责帮助老人买米、做煤饼。对这样处理,大家还算满意。
至于写信人刘洪以所说他“第三次被赶出工会”的事,那是因为他本人的问题,与陈家纠纷无关。
本报记者 周朗 马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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