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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委严肃处理一起重新重用“三种人”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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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2
第4版()
专栏:

  阜新市委严肃处理一起重新重用“三种人”事件
本报讯 据辽宁《共产党员》杂志第9期报道:辽宁省阜新市矿山机械厂党委,公然违背党中央关于“三种人”不可重用的方针,重新重用“三种人”和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最近受到严肃处理。
报道说,1980年12月,阜新市建委副主任段竞任矿山机械厂党委书记兼厂长之后,对在揭批“四人帮”斗争中从各级领导岗位上撤下来的14人,除两名构成犯罪、一名“双开除”的未作安排外,其余11人全部重新提拔重用。这些人中,有的帮派思想严重,有的靠造反起家,有的犯有严重的打砸抢错误。例如:“文革”中的一位厂造反派头头,“清队”时为泄私愤,用鞭子打一位女工;1974年,他攻击老干部,吹捧“四人帮”在辽宁的那个死党,不久被提拔为厂党委副书记,揭批“四人帮”斗争中被免职,但他始终坚持帮派观点,攻击清查,并极力为被清查的人鸣冤叫屈。对这样一个人,该厂党委竟于去年11月又重用为厂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并准备提为厂党委副书记。有一个工人在“文革”中积极参加造反,后任厂革委会常委,1969年突击入党,1975年被提拔到市机床二厂任革委会副主任。“清队”时,他亲自打了五人,使一名工人致残。清查时,他被免除厂革委会副主任职务。调回矿山机械厂后,厂党委在去年12月,再次把他提为副科长,并连续两次长了工资。
这些人重新上台后,大权在手,气焰嚣张,以种种手段,对坚持原则、积极搞清查的原清查办公室负责人、现保卫科长邵同舟同志,进行诬陷围攻。有的人甚至在今年4月借机寻衅和邵打架,诬蔑邵是“坏分子”。这些人还利用手中的权力,继续干坏事,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
报道指出,这个厂发生包庇重用犯有各种错误以至构成犯罪的人的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班子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严重不纯造成的。该厂原党委书记段竞,在“文革”中因讨好造反派,平平安安地度过了十年动乱。他和这些人很有感情,有报“一保之恩”的思想。段竞明知有一人已被市建委认定是造反起家的人,其被免职后再次重用时曾被市建委责令撤换下来,但段竞却再一次主持党委会主张加以提拔。原党委副书记于洪文,受“左”倾路线影响较深,派性严重。他认为,“对待这些人一个都不应处理。”副厂长王金录,“文革”前是工人,“文革”中是该厂造反派头头,他说:“提拔这些人在思想上、观点上、感情上一致,使用他们觉得合拍。”
最近,中共阜新市委根据群众的反映,在省委组织部工作组的帮助下,对市矿山机械厂党委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并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讨论,决定重新组建该厂党委。市委和市政府决定:撤销市建委副主任、厂党委书记兼厂长段竞党内外职务;对原党委副书记于洪文,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王金录副厂长职务,调离该厂另行安排工作;对该厂原党委副书记兼厂长、现任市建材局副局长林素茗和其他领导成员,令其检查。对已查明是属于“三种人”而又重新提拔重用的,要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中共辽宁省委已将阜新市委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报告转发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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