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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侄女动迁户口弄虚作假严重违法乱纪 安徽省委文教部干部马玉琳被开除党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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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3
第4版()
专栏:

  为侄女动迁户口弄虚作假严重违法乱纪
  安徽省委文教部干部马玉琳被开除党籍
本报讯 记者蒋志敏报道:安徽省委文教部党员干部马玉琳,为其侄女动迁户口和报考省电子计算机数据录入人员,弄虚作假,严重违法乱纪。最近,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理决定,给予马玉琳开除党籍的处分。
马玉琳的侄女马惠勤,原在庐江县中学读书。去年,其父马秉刚(庐江县石油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与马玉琳计议,要把马惠勤的户口从庐江县转到合肥市,安排就业或升学。接着,马惠勤和马玉琳分别向当地公安部门写了假报告,谎称:“马惠勤今年16岁,自幼失去父母(实际父母俱在),由姑母马玉琳扶养长大(事实上随父母长大)”;“马玉琳年已50(实为46周岁),体弱多病,身边无子女(其两个子女都在省直机关单位工作),需要马惠勤照顾”等等,请求将马惠勤的户口迁入合肥市。此后,马玉琳找省委文教部办公室副主任张耀宗帮助。张指定工作人员章觐华在假报告上签了“情况属实,请公安部门帮助解决”的意见,并盖了公章。接着,马又叫自己的女儿赶到庐江县,索取了一份由马秉刚在盖有公安部门专用章的空白信笺上填写的假证明。
马玉琳把从庐江县取得的假证明和给合肥市公安部门的假报告,一并交给了合肥市公安局三牌楼派出所。该所明知马玉琳与爱人、子女同在一起生活,却签了“同意迁来”的意见。合肥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不经审核,就批准将马惠勤的户口迁入。
马玉琳为了让马惠勤参加省电子计算机数据录入人员选招,继续弄虚作假。马玉琳又要办公室工作人员章觐华以省经委办公室的名义写了一封介绍信,然后,由马到省经委,经办公室副主任方爱保同意,加盖了办公室公章。后来马又找了省经委综合处副处长梁洁琼为马惠勤报名。梁洁琼根据马玉琳、马惠勤的编造,在政审表上写了“该生1976年至1978年三年均被评为三好学生”、“在校担任班干”等假情况。梁洁琼又找经委干部处副处长牛青山,签署了“政审无问题,同意报考”的意见,盖了省经委干部处的公章。这样,马惠勤就畅通无阻地被省统计局列入了备取人员名单。
为了严肃党纪,端正党风,经过省委文教部党支部认真讨论和省直机关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马玉琳的党籍;责成庐江县委彻底查清马秉刚等人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马玉琳的爱人王清华,是省经委副主任,对马玉琳的违法乱纪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省委纪委将对他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调查,再作处理;对其他有关人员,要求有关部门责成他们认真检查,然后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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