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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建房?给谁分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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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5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为谁建房?给谁分房?
记者访问了河北省文化局,他们说,任彦芳同志反映的问题有不实之处:改建48套单元塔式楼的责任不在剧院,建房超标准问题不大,河北省建房一般都是超标准的;分房没有不正之风,只是按工龄分有缺点,不够合理,思想工作不细;不能说发生了抢房事件,因为文化局是支持搬家的。
为了弄清真相,我们到歌舞剧院去实地调查。
建房究竟有没有问题
走进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幢新颖、漂亮的六层塔式楼。新楼有24套三间一厅的,每套面积69平米,24套两间一厅的,每套57平米。每套单元中厅就有10平米。室内过道有壁灯,高大的窗户上装着讲究的窗帘盒。据记者所知,北京甲类住宅楼平均每户面积不过54平米,室内设备也没有这样讲究的。这两幢楼不仅建筑面积大大超过标准,造价也超过很多。原批准每平米造价80元,实际超过了130元;原拨款31万元,现已追加到46万元。
新楼对面有座旧宿舍楼,歌舞剧院300多人,100多户,原来住在这里。从新楼到旧楼,好象进入另一天地。这里因年久失修,下水道不通,水管漏水。许多房间阴暗潮湿。通道两侧堆放着家家户户的炊具、炉子、蜂窝煤等,人们来往只能侧身而过;冬季,一家生火全楼冒烟。剧院练功房、排练场小,许多演职员只能在家里练功、写作。你唱歌,他编剧,工作学习互相干扰。新楼建成后,有些人搬走了,住房有所缓和,但还是挤,有人仍住在楼梯底下的小暗房里。人们本来希望新楼建成七八十套单元,彻底解决旧楼居住困难问题,改善工作学习条件,结果不如人意。
省计委批准建房面积为3,535平方米,按规定标准完全可以建成70套单元。为什么建了48套呢?剧院领导说:“我们原设计图纸是建64套,市城建局不同意,推荐我们盖塔式楼两幢,每幢六层,每层四套,共48套。”据市城建局的同志讲:不同意剧院原桶式楼设计图纸,必须改用塔式楼图纸,这是事实。但城建局着眼于全市城建规划,并非否定建64套,也未直接推荐十二化建的塔式楼图纸(即实际施工图纸)。对省、市设计院的图纸,他们嫌居住面积小,就自己选定了居住面积较大的十二化建的图纸。
新房该分给谁
国务院和河北省规定的分房原则是:按人口多少、子女大小、工龄长短分配。住房困难相似,可优先考虑工作需要、鼓励先进、晚婚等因素,给予适当照顾。
歌舞剧院的分房方案与此相反,他们把工龄长短放在第一位,又规定“新楼分给1961年以前,旧楼分给196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演职员”。不问人口多少,子女大小,“196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每户二间,以后的每户一间”。至于分房要“有利于工作,方便生活,鼓励先进,照顾业务上有成就的,社会上有名望的”这些精神,则只字不提。这个住房分配方案,按群众的说法是“少数人策划,领导拍板”的产物。一月中旬剧院成立了一个“分房委员会”,领导指定两个负责人,由各团、队、组选代表一人。开始是8名委员,先后退出4人,有的是因不同意按工龄分房,有的是对少数人操纵分房不满。这个缺乏代表性的分房委员会,在院领导授意下确定的分房方案,又没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便暗中通知谁谁搬进新楼。对此,群众意见很大,特别是那些困难户意见更强烈。
这种分房的结果是:工龄长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多分房,分好房;许多无须调房的非困难户,搬进了新楼。全院几十家困难户,搬进新楼的只有12户。23名居住困难的大专毕业生,有3名靠爱人工龄长才搬进新楼。学龄长、工龄短的中年知识分子只好望楼兴叹,尽管他们是剧院的业务骨干,有的成绩还比较突出。如肖文海,1968年大学毕业,他创作的歌舞曲在全国和省里都得过奖。他谱写的《女友》、《宁宁》电视剧配乐也得到好评。他家有五口人,父母年老体弱,三代共住一间14.2平米的房间。尽管用的是折叠床,折叠桌椅,可还是住不下。他只好在爱人单位找个仓库当住房,冬天灌风,夏天漏雨。剧院申请建房时以他家为困难户典型,但新楼建成后他却没资格搬进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农民诗人、歌词作者刘章,原来住房很紧,这次新楼分房也没有份,加上其他不愉快因素,他最近已忍痛离开了剧院。作为一个艺术单位,这里的主要编剧和主要演员,住房条件都很差。
相比之下,分房主任牛某,犯过错误,至今退款未清,人口也不多,却住进新楼三间一厅的向阳房。搞基建的刘某,原在爱人单位有三间房,这次又分得新楼三间。
搬家前后
河北省直属机关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收到剧院一些群众的来信之后,曾通过省文化局通知剧院:暂勿分房,等待调查。剧院领导,正如任彦芳所说的:“感到形势不妙,唯恐如意算盘一朝落了空”,便以“下去演出,不先分房,群众不安心”为由,一方面催促施工单位加紧突击完成收尾工程,一方面急忙召开动员大会,星夜搬家。正在开动员会时,上面来人发现了,再次通知他们一定要做好思想工作,等演出回来再搬家。剧院领导和分房负责人到省直党委纪委申诉理由,要求马上搬家,受到了严厉批评;回来后,便把自己的不满情绪扩散给分到新房的一部分群众,引起一些人对上告人和省直党委纪委的不满,说“纪委干涉搬家”。在院领导纵容下,在分房负责人带动下,尽管没电没水,一些人宁可夜间点蜡烛、白天从楼上下来端水,也匆匆忙忙搬进了新楼。在造成抢房既成事实之后,省文化局才知晓,但他们反而批准院长们继续搬进新楼。剧院领导说:和外地订好演出合同,不能延期。而实际情况是,演出人员到呼和浩特市时,因为去早了,剧场没准备,只好住在澡堂里。
河北省歌舞剧院新宿舍楼现在已经住满了人,似乎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但是,事情并没有完结,人们对照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对照党的传统作风,不断发出议论。事情究竟应该怎样结束呢?今后的实践将向人们作出答复。
本报记者 马中艳 周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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