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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风景区收购珍贵动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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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5
第5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不要在风景区收购珍贵动物
最近,我有机会到了湖南慈利县溹溪峪风景区。当我来到溹溪峪所在地喻家嘴公社的供销社收购站时,看见墙上贴有“大量收购麝香”、“大量收购猴骨”等醒目的广告。
溹溪峪是天然动物园,有虎、豹、猴、野牛、香獐、白蛇、红蛇、娃娃鱼等。随着溹溪峪风景区的开发,这里的动物也随之受到了“开发”。我从喻家嘴公社供销社收购站营业员那里得知:这个收购站今年已先后收购猴骨10副、活猴4只、老虎皮2张、虎骨2副、麝香90多个、穿山甲50多个。他们收购到的20多种动物的皮、骨,价值达5,000多元。去年,他们收购的一只20多斤重的活金钱豹,以40多元卖给了河南省的一个小贩。
类似的问题,据说在其他地区也有。建议有关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捕猎珍贵动物;外贸、药材、土产等部门,也不要在风景区收购动物及其皮、骨等。
湖南石门县委 杨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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