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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收购这样的“废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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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5
第5版()
专栏:

  不要收购这样的“废品”
看了8月28日你报第五版刊登的《这样收购于国于民何益?》一信后,深有同感。
近年来,我们建筑工地丢失不少U形卡。但是,许多U形卡都进了废品收购站。他们以2分钱1斤收购,我们要花0.47元买回。
在收购部门,我们还看到闪着光泽的铜板和铁道上用的联接板。这些都是有用的物资,不是什么废品。
希望收购部门严格收购废品制度,不要再收购这样的“废品”了!
辽宁锦州市二建公司
刘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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