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阅读
  • 0回复

改革社队财务管理 适应大包干责任制 滁县地区试行“集体提留队筹社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6
第2版()
专栏:

改革社队财务管理 适应大包干责任制
滁县地区试行“集体提留队筹社管”
本报讯 记者赵希龙报道:安徽滁县地区今年社社队队实行夏季粮油交售、提留、分配、兑现“一条龙”,真正实现了“保证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据不完全统计,到8月底止,全区2.4万个生产队收取的集体提留款已达2,261万元,占夏季应提留总额的85.3%。
滁县地区农村社队的集体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耕牛农具保值金,行政管理费,干部报酬,烈军属、五保户和民办教师等各类人员的补贴,以及需要由生产队统一支付的生产费用,过去是在年终分配时,由生产队统一扣留、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包干到户后,改由按合同规定的数字分户上交。由于管理和使用的办法还是原来那一套,有些社员对上交集体提留不太积极,有的迟交、拖交,有的甚至拒交,干群关系也受到影响。为什么如此呢?地委作了调查,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财务管理混乱,有些队干部乱支乱用乱补贴,个别人甚至贪污集体积累。社员对此很有意见。
不少社队针对包干到户的新情况,及时改革了财务管理制度。去年试行了“集体提留队筹社管”的办法,即将集体应提留的现金、实物,由生产队一次计算到户,订入合同,列表造册,在夏秋两季社员出售粮油时,由粮站按合同规定指标代收,公社财务小组统一结算,统一管理。除干部报酬,烈军属、五保户、民办教师等人员的补贴和行政管理费,按规定由公社统收统付外,其他公共积累,一律分队立帐,专户存入信用社,存折归队,公社管理。生产队需要动用时,一律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大队审核,公社批准,信用社把关;不符合使用规定或手续不全的,信用社有权拒付现金。这种办法受到了社员的欢迎。去年来安县半塔区六个公社共提留40多万元,各生产队用它作为专业户贷款,买兔子3万只、桑树苗52万棵,帮助17户发展养鸡专业,同时,还为19个大队架线通了电。
这一财务管理新办法,在全区试行半年,社员群众已看到了它的好处。群众说:过去的集体提留,是“过路财神”,提得出,留不住;现在治住了见钱就沾的干部,也治住了私心重的社员,留住了“过路财神”,大队、生产队干部省心了,社员群众放心了,各类补贴人员安心了。
这一改革,还给生产队财务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一是提留分户上交的手续简化,二是日常收支账目简化,三是生产队财会人员减少。目前,全区已有不少生产队不设会计出纳,试行联队会计或大队会计室工作制度,既减轻了社员的负担,又解决了部分生产队缺会计的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