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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共联盟举行三中全会 要求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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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6
第6版()
专栏:

南共联盟举行三中全会
  要求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经济
本报贝尔格莱德9月24日专电 记者黄炳钧报道:南共联盟中央委员会今天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经济形势的估计,分析产生困难的原因,对摆脱困境的办法统一看法。会议要求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实现国家经济的稳定。
共盟中央主席团主席里比契奇在会上作报告。他指出:
“我国的经济局势是严重的,但不是没有出路的。我们不应该掩盖困难,我们必须向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公开说明实际困难,说明造成困难的原因”。谈到对外清偿能力时,他说,这个问题已经尖锐到了极限,依靠互相帮助如期偿付了债务,没有造成国内严重的经济政治后果,也没有影响南斯拉夫的国际威望。
复杂的经济形势造成社会问题尖锐化。这里首先是指80万待业人员。这已成社会头号问题。里比契奇希望以尽量没有痛苦的方式解决这类问题。
针对有些人的看法,全会指出,并不是自治处于危机,而是觉悟发生了危机。全会认为,十二大是战后批评最尖锐的一次代表大会,对自己的弱点作了全面的批评,但当时还没有克服这些弱点的行动;只有党员的个人榜样作用才能克服空谈和行动之间的距离。
全会通过的“结论”在限制投资和其它各种消费,增加出口,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任务;强调了节约的重要性;提出了可能发行人民公债;同时准备加强各种社会监督,杜绝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盗窃社会财产。全会强调必须执行共同确定的政策、方针。里比契奇指出,全会“结论”一经通过就成为法律,它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责成所有党员、党的组织加以执行。他还谈到,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不是抽象的言词,他要求各共和国和自治省的领导执行共同制定的南斯拉夫政策。
中央全会最后通过决议,组成中央的5个委员会,即:发展和干部政策委员会、共盟思想理论工作委员会、南共联盟国际合作委员会、全民防御社会自卫委员会和南共联盟理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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