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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利”与爱“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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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7
第3版()
专栏:漫话

  爱“利”与爱“身”
向玚
“彼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徒知爱利而不知爱身,人之愚孰有甚于此?”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就一个官员因贪赃受贿事发后自杀一事发的议论。
明太祖说的这种蠢人,今天仍未绝迹。前两年揭露的王守信,就是因贪污被判处死刑的。现在揭露的经济罪犯中,也很有一些亡命之徒。某地有个走私犯曾这样说:“豁上命干它一次,成了,捞一把,不成,大不了掉脑袋。”为了“利”,这些人真置生死于度外了。
生命很宝贵。为人民利益不惜牺牲生命的人是伟大的。但那些为一己私利而不惜性命的人,则既愚蠢透顶,也可怜而可悲。
古人所说的“身”,也有品格、修养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今爱利而不爱身者还大有人在。为了这“利”,有的人不顾国家干部、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有的人甚至不顾人格、国格。这些人即使尚未陷入犯罪的泥潭,也已到边缘了。倘若不迷途知返,总是只“知利之利”,不“知利之害”,难免有一天要身败名裂。
爱利而不爱身者,应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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