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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生产抓流通 搞活流通促生产——四川省大竹县供销社改革农村商业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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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9-29
第3版()
专栏:

  围绕生产抓流通 搞活流通促生产
  ——四川省大竹县供销社改革农村商业的调查
本报记者 贺晓林
四川省大竹县供销社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引的方向,从机构、体制、经营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开创了农村商业工作的新局面。
新局面包含着新内容
大竹县开创的农村商业工作新局面主要表现在:
——探索出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新路子。
他们通过发展农商联营、扩股分红、增加供销社的民办因素、建立县联社等改革,扭转了官商作风,同农民结成息息相关的经济联盟,基本消除了流通领域里的农商矛盾。
——主渠道畅通、分支渠道各尽其能。
在这里,农副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从1979—1981年下乡的工业品和进城的农副产品总额分别以每年14%和12%以上的速度递增,到1981年,工业品销售额达6,528万元,农副产品收购额为1,769万元。农民反映,生产出啥都能卖掉,买东西也不困难了。
——货畅其流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进行了增加民办因素的体制改革,使农村商业工作的生产观点增强,供销社从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多方面扶持农村商品生产,取得显著效果。1976年,全县多种经营产值7,170万元,到1981年增加到13,479万元。1981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收入221元。
——取得显著的经济效果。
近三年,供销社虽然拿出200多万元的资金扶持农村社队和农户发展商品生产,但在商品收购量逐年增加的基础上,仍取得利润上升的经济效果。
要让农民得到实惠
中共大竹县委农村工作部的同志说:“三中全会后,农民在生产领域打开了‘千扇门’,供销社在流通领域里铺设了‘万条路’。”这句话说得很生动形象,它概括了大竹县供销社在改革后经营思想、活动方式方面发生的根本性变化。
大竹位于四川北部,境内多丘陵,具有发展多种经营的潜力。除了形成拳头产品或生产基地的20多种主要农副产品外,许多社队都有数量少、品种多的山杂货。过去,供销社只有收购狗皮的任务,去年,石桥区等地农民牵来活狗要求收购;农民觉得卖了狗皮丢了肉可惜,希望收活狗。供销社便决定收,因为他们有这样一种责任感,凡是农民生产出来的商品,都应积极收购,积极找销路,而不能挫伤农民的积极性。他们同重庆一所医学院联系,对方正为买不到实验用狗发愁。两家签订合同后,去年全县收购活狗近千条。
供销社在搞活农村经济中开了不少先例,办了许多从来没有办过的事。他们收购过活蛇、鳝鱼,推销过社队制茶后剩下的茶梗、茶末,代销过社员家庭生产的书桌、衣柜……1980年和1981年两年中,他们推销的零星小宗产品总额达1,400万元。
一些看来似乎是废物的东西,他们也帮助农民找出路。该县盛产苎麻,每年制麻时剥下的麻皮,晒干后变成麻绒。这些麻绒弃之可惜,留之无用,每个产麻队都有一大堆。供销社同成都一家造纸厂订了300吨麻绒的合同,废物变成了宝。
供销社经营这些零星产品,基本无利可图,那么他们图什么呢?县供销社主任王代禄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当生产领域中实行责任制的变革趋于稳定的时候,农民同国家的关系,对党的经济政策的信赖,很大程度反映在流通领域中。农民把向供销社交售农副产品叫做‘卖给国家’。因此,供销社的工作不是单纯的经济活动,而是从商品交换的角度反映了国家同农民的关系。积极帮助农民推销产品,就是积极调整农商关系,调整国家同农民的关系。三中全会鼓起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劲头,如果流通不畅,农民生产出来的商品卖不掉,不能随着生产的发展得到实惠,就会影响农民对党的政策的信赖。”
把疏通农村流通渠道同执行党的政策联系起来,让农民得到发展生产带来的实惠,这就是大竹县供销社进行改革的指导思想。这确实是高瞻远瞩的可贵思想。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们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做了许多让农民同时也是让国家得到实惠的事。
上述指导思想,实际上就是党要求财贸工作者具有的政治观点的具体体现。近两年,一些财贸部门的同志对“政治观点”讲得少了。甚至认为“政治观点”不能解决经营问题,大竹县供销社的实践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作出肯定的回答。
“取”和“予”的辩证法
搞好农副产品收购是供销社的主要业务之一。收购并不是简单地你卖我买。大竹县给这项业务赋予了新的内容。
在石子区有这么一件事:去年年初辣椒紧缺,供销社为了增加收购量,同社队签订了12万斤的收购合同。当时,生产队既缺种籽又缺栽培技术,有人担心收购任务落空。但到播种前,供销社从外地买回1,000斤辣椒种籽分送到队,还派专人下乡进行技术指导。结果,全区产辣椒16万斤,农民超额完成交售计划,
这件事反映了“取”和“予”之间的关系。供销社首先扶持商品生产的发展,然后取得完成收购任务的良好效果。这就是该县在改革中围绕生产抓流通的一项重要经验。
近几年来,在扶持生产方面,供销社也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因地制宜,选择了一批市场短缺、本地又能发展的品种,如柑桔、蘑菇、黄花菜、香料油、茶叶等,作为重点发展项目,从省外引进34个优良品种在当地推广,使一些社队开始出现人尽其才、地尽其力的局面。供销社还在各区建立了多种经营指导站,配备了119名专职人员传授技术,抓商品生产。
新的生产门路的不断开拓,给农村经济带来活力。石桥铺区永胜公社柏树二队的变化就是一例。这个只有200多人的生产队,过去长期吃粮靠国家、用钱靠贷款。三中全会后,区供销社向这个队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他们培植蘑菇,办了蘑菇菌种场,并发展起竹编等副业生产,使这个原来负债5,000多元的队,两年内翻了身。1981年,仅多种经营就使每个社员收入229元,粮食也大幅度增产。
群众把供销社扶持生产比喻为帮农民栽了“摇钱树”。实际上,“摇钱树”摇下了两种“果实”:既给农民增加了收入,又给国家增加了农副产品。1981年全县集体多种经营收入比1976年增加了193.3%。当然,这一成果也包含着其他部门对农业的支持。
如果把从资金到物资的支持看成是有形投资的话,那么,供销社还有一种通过提供经济信息的“无形支持”,这种扶持有时作用更大。清水区的丘陵上长着一种叫山胡椒的野生树,淡黄色的小花开后,结出绿豆一样大小的青紫色果实,成年树每株可结籽40斤左右。山胡椒满山都长,但每年只有医药部门用每斤干籽4角的价格收购几百斤。后来,供销社了解到这种山胡椒是一种油料作物,每百斤鲜籽可出油4斤,价值40元,能制高级调味品,而且可以出口。他们把信息告诉社队,社队组织人上山,去密补疏、就地移栽,一下子就发展到11万株。稍加管理,三五年内就可结籽。供销社还帮助社队掌握加工技术,并定制了一批制油的蒸馏设备提供给生产队。一条信息挖出一座宝山,农民高兴极了。
给予社队的大力支持,“取”回了些什么呢?让我们看看供销社收购额的变化吧。1978年,全县供销系统购进农副产品的金额为1,200多万元;1979年为1,495万元;1980年为1,600多万元;1981年上升到1,769万元。利润也是逐年增加:1979年166万元,1980年上升到207万元,去年盈利达224万元。
事实给人以深刻启迪:谁在扶持生产中下的功夫愈大,谁的收获就可能愈多。
农商合同受欢迎
改革,使供销社同农民结成息息相关的经济联盟,使供销社在经营作风、工作方式上发生变化,推动了农商合同的发展。农民把办供销社看成是自己的事业,热情地欢迎农商合同。
1981年,全县供销系统对27个主要农副产品签订农商销、购合同12,170份,金额1,298万元。年终,履约率达90%以上,收购农副产品1,769万元,超过年计划的42%。从履约情况看,完成和超额完成合同指标的10,912份;因自然灾害未实现的合同有1,150份,金额为250万元;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只有108份,金额为10万元。今年,各级供销部门共签订36个主要品种的农商合同25,462份,总金额为1,876万元,超过今年国家下达的收购计划的39%。
以上情况说明,大竹县供销社的农商合同得到了农民的支持。
大竹县供销社的同志说,搞合同也有“杀鸡取卵”和“养鸡生蛋”两种做法,如果不照顾生产者的利益,就会导致“杀鸡”的后果。因此,他们十分注意调动和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在推行合同时把主要品种分成不同类型,实行不同办法。
一、对长线骨干产品(如苎麻),实行保护生产者利益的原则,继续签订收购合同,但收购数严格控制在国家计划的种植数内。
二、对市场上偏紧的品种如柑桔、黄花菜等,实行分利的原则,按政策给农民留有余地,生产者完成任务后有权自行处理。
三、对小宗零星产品实行生产者自愿的原则,凡是愿意签订合同的,供销社保证收购、负责推销。
在执行合同时,供销社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给生产造成损失的队,都及时调整合同指标或注销合同,但供销社仍承担扶持义务。
记者在调查中,访问了乌木公社的几位社员,他们对供销社的做法赞不绝口。他们说,供销社这样做,我们做起活来心头踏实了。
今年,大竹县推行农商合同的工作又迈出新的步伐。以前推行的单一的购销合同已发展成为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联营合同,从纵向和横向把商品生产和流通联结起来,使供销社在搞活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同时,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合同也推广开来。目前,全县供销社同农民个人签订的单项产品的购销或联营合同已达7,723份,综合产品合同1,047份,总金额165万元。这方面的工作虽然刚开始,但已引起经济界人士的注意和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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