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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国际电信联盟代表大会上发言 应逐步改革联盟结构平等合作发展电信科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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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01
第3版()
专栏:

我代表在国际电信联盟代表大会上发言
应逐步改革联盟结构平等合作发展电信科技
新华社内罗毕9月29日电 出席国际电信联盟第12届全权代表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邮电部副部长李玉奎今天下午在大会上发言,要求逐步改革联盟的结构以及有关财务分摊、技术合作和电信资源利用的规章制度。
李玉奎指出,在国际电信联盟目前的157个会员中,发展中国家占了75%。然而,由于历史的和其他种种原因,发展中国家在分享电信科学技术财富方面,与技术先进的发达国家存在着巨大差距。到1981年为止,全世界共发射了2,700多颗卫星和飞行器,其中90%以上是两个国家发射的。而且它们还凭借其技术上的优势,占据了地球静止轨道上重要而有利的卫星位置和无线电频率。
李玉奎说:“为了真正实现联盟的宗旨,进一步促进电信的科技发展和使各国人民能分享电信科技财富,必须面对上述现实,对联盟的结构、财务制度、技术合作的方式以及制订电信资源利用的规章加以逐步改革。”
为此,李玉奎提出:一、对于无线电频谱和静止卫星轨道位置两种有限资源的利用,应按照多数会员国的意愿,按时召开全球性大会,在各国权力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分配;二、在国际电信技术合作方面,联盟除了应更加有效地参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援助计划之外,还应采取其他更为积极的有关技术合作的措施,解决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应急需要;三、改革现行会费分摊办法,改变在承担联盟开支方面存在的不合理状况,使各国的经济负担与各自的国力相适应;四、使各会员国能真正管理联盟的事务。首先应使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代表大会的工作正常化,以便让全体会员国定期参与讨论和决定总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同时应使发展中国家在理事会和常设机构的选任官员中,占有合理的比例,并且改变一个国籍的国民长期占据一个选任官员职位的状况。特别是作为频率运用的国际管理机构——频率登记委员会,发展中国家的人员仅占20%的不合理局面,不应再继续下去。
李玉奎在发言中重申,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主张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反对任何歧视发展中国家的企图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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