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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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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06
第3版()
专栏: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大精神

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
甘渭汉
新党章明确规定,要“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是我们党的一条老规矩。所有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谁也不能违反;不管谁违反了党纪,都要受到追究,实行纪律处分,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和逍遥法外。坚持和实行这个原则,对于贯彻十二大精神,执行新党章,搞好党风党纪,十分重要。
我们党一贯坚持这条原则,形成了优良传统。党的许多领袖人物和高级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广大党员自觉地用党纪约束自己,党的各级组织维护和执行党纪,一视同仁,铁面无私。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党的领导同志对于党内曾出现过的错误领导、错误决定,既坚持斗争,坚持正确主张,又自觉服从组织纪律,为全党树立了榜样。在和张国焘分裂党、分裂红军的斗争中,朱老总、叶帅、彭总等领导同志,表现了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许多优秀党员,无论在战场上,还是在敌人监狱里,为了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不惜流血牺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生动地总结了我党我军团结战斗、克敌制胜的历程。我们党对违反纪律的党员,无论是领袖人物、高级干部、革命功臣,还是普通党员,都毫无例外地予以追究,执行纪律,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我们党所以能够坚持那样长期的、艰苦的革命战争,战胜敌人,获得胜利,纪律严明是一个重要因素。正如邓小平同志最近指出: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没有纪律不行。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这个纪律,当然应该是自觉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最好的风气就是这个东西。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虽然也出现过多次纪律遭到破坏的情况,但是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还是保持了严守党纪的传统。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我们党能够顺利地贯彻调整方针,度过难关,也在于党心齐、纪律严。这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十年动乱,却完全不同了,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肆意破坏和践踏党的纪律,“打倒一切”,整了那么多人,关了那么多人,把人往死里整,根本没有党纪可言,损失是惨重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采取有力措施抓党风党纪,制定和公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严肃党纪方面作了一系列指示。各级党委领导同志亲自讲党课,进行党的纪律教育。使党风有了明显好转,党纪有了显著加强,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得到恢复和坚持。但是,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过的“积重难返”,在这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在遵守纪律上,一些同志,特别是有的领导同志,以“特殊党员”自居,把自己划在党纪的“圈外”,似乎党纪只要别人遵守,自己可以不遵守。有的明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却随心所欲,各取所需,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采取消极抵制,阳奉阴违的态度。有的明知利用职权谋私利是违反党章和《准则》的,却在那里修建超标准住房,或者为子女谋求特殊照顾。有的明知请客送礼、行贿受贿,是党纪所不允许的,却走一路,吃喝一路,甚至收礼受贿,违纪犯法。有的不仅自己不守纪律,还支持、包庇子女的违法乱纪行为,使之逍遥法外。这些同志闹特殊,自以为有资本,背上了包袱。一叫资格老,二叫贡献大,三叫职务高。因此,不把党规党法放在眼里。
在执行党纪方面,有的对违犯纪律的党员的查处,不是一视同仁,铁面无私,秉公办事,而是看资格,看职位,照顾“关系”,迁就姑息,搞“下不为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不仅不能严肃党纪,反而会损害党的威信;不仅刹不住不正之风,反而会助长不正之风。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关键是要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准则》规定:“党内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当有高度的自觉,抛掉包袱,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资格越老,受党的教育时间越长,职务越高,担负的责任越大,如果违反了党纪,后果更严重,影响更坏,因此对他们的要求应该更严。
克服特权思想,要从教育入手,启发自觉。同时,对那些置党纪于不顾,严重违反党纪的人,必须按规定给予制裁。要象陈云同志所说的那样,“要讲真理,不要讲面子”。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还应注意在党纪范围内对违纪行为作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这样做,才能实事求是,处理得当。党的从轻从宽,或从重从严的方针,都是根据不同情况实行的一种区别对待的方针,但从宽又不是宽大无边,从重也不是搞惩办主义。比如,两个党员犯了同样的错误,不作具体分析,就给予同等的纪律处分,是不是就平等了呢?不见得。这里,应该对他们的错误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和一贯表现,进行全面的、具体的分析。是初次犯错误,还是多次犯错误?是认真做自我批评,承认错误、改正错误,还是拒不认帐,坚持错误?是一贯表现较好,还是一贯表现不好?等等。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党规党法和党的有关政策,作出公平的处理。相反,如果把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简单化,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搞一刀切,就会造成不公道,不平等。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两者是一致的,并不矛盾。
我们要坚持和实行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把党风党纪搞好,保证党的十二大精神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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