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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认真整顿社会治安 和田地区刑事发案率大幅度下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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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08
第3版()
专栏: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认真整顿社会治安
和田地区刑事发案率大幅度下降
本报讯 新疆和田地区各级党委认真抓整顿社会治安工作,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1981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比1975年下降58%,按人口计算,犯罪率由万分之二十一降为万分之八点一。今年以来,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
1979年以来,和田地委、各县委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调整充实了公安机关队伍,调进了200名干警,把少数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人员调出去,扩大和纯洁了公安队伍,并且采用各种方式,轮训在职业务干部。公安干警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够在困难条件下,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农村普遍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他们及时对基层治保组织进行整顿,合理解决农村治保人员的报酬,使治保组织和治保人员在安全防范、协助侦破刑事案件、帮教违法青少年等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和田地委、各县委经常研究治安形势,多次专门研究整顿社会治安问题,建立起各级整顿社会治安机构和工作班子。他们组织各方面力量,利用广播站、文工队、宣传车、报纸等宣传工具,深入居民院落、农村社队,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坚持群防群治,在钱财物集中的部门和犯罪分子易于作案的单位,普遍实行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合同,把安全防范工作分别包给这些单位的管理人员和负责人,规定奖惩办法。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普遍建立帮教小组,耐心教育失足青少年,积极帮助安排出路。同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分子。
这个地区的政法机关经常对广大干警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1980年以来发生的涉及民族关系案件,都在党委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向群众宣传法制,宣传民族团结,做了大量疏导工作,得到及时正确地解决,没有酿成损害民族团结和社会治安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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