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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占用体育场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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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09
第8版()
专栏:来信

不要占用体育场地
近几年,体育运动场地被蚕食、占用的情况十分严重,影响了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以山东省为例,这两年就有十一个地辖市、县的公共体育场地被占用。广饶县城内有一个四百米跑道的田径场,今年四月,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建职工宿舍,县体委、省体委及行署均不同意。开工后,行署还正式通知县政府停工,该县却突击施工盖了九栋平房,占去田径场长一百九十米,宽二十六米的一块地方,致使一个好端端的正规田径场遭到破坏。其他地区也有运动场地被无端占用的情况。
体育设施是开展体育运动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于体育运动的要求日益迫切。同时,体育运动水平的高低和体育设施数量多少,质量优次,也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
目前我国体育运动场地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为了迅速提高我国田径、游泳运动水平,国家体委要求省会以外的省辖市、地辖市及县,属于市、县所辖的公共体育场地,至少应逐步达到,体育场或四百米跑道的田径场,室内、外标准游泳池,体育馆或带看台的灯光球场及篮球训练房各一个。截至一九八○年底,全国达到以上标准的省辖市、地辖市、县,只占全国市、县的百分之一点六;建成四百米跑道田径场或体育场的,也只达到规划建成数的百分之十三点四。
为了更好地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加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的需要,吁请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不要再占用体育场地,已经占用的单位,应尽快迁出或另拨土地新建体育场地。同时,在制订城镇发展规划中,也应把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考虑在内。城市人口的增加,建房用地紧张,会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只要各级领导充分重视,统筹安排,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姜 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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