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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国考察机会贪污外汇和手表 王改祥张仪伯等被判处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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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10
第4版()
专栏:

借出国考察机会贪污外汇和手表
王改祥张仪伯等被判处徒刑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陈汝平报道: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借出国考察的机会进行贪污的案件,依法判处贪污犯王改祥、张仪伯等有期徒刑。
1981年1、2月份,四川省轻工业局派遣了一个考察组去瑞士考察手表生产技术,组长是重庆钟表工业公司经理张仪伯,顾问是四川省轻工业局进出口办公室副主任王改祥。考察组成员还有重庆钟表工业公司机芯厂厂长刘维琪、重庆钟表工业公司研究所所长何修谅,担任翻译的成都量具刃具厂工程师杨福奎。这5个人在考察期间和出国前后,共同策划贪污国家外汇,私分瑞士商人赠送的手表。经查实:1981年1月,王改祥、张仪伯等5人在瑞士私分美金5,000元,每人各得1,000元。回国后,他们采用报假帐的方法,多报在瑞士的生活费用12,800多法郎,冲销了私分的美金。1981年3月,在向银行核销外汇费用的时候,经张仪伯同意,王改祥指使四川省轻工业局进出口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忠银,把在瑞士用美元分别以五种不同汇率兑得的瑞士法郎,都以低汇率折算报销,从中贪污了5,800多瑞士法郎;他们还用货物装箱清单假充发票,把瑞士商人赠送的供展览用的“卡美”牌假表18只、展具箱4个都报了帐,从中贪污4,000多瑞士法郎。王改祥等5人在瑞士考察期间和回国以后,还违反国家规定,私吞瑞士商人赠送的手表17只。
王改祥等人贪污的外汇和手表,一共折合人民币2万多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王改祥一伙罪犯。主犯王改祥贪污所得合人民币7,9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主犯张仪伯贪污3,5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同案犯杨福奎贪污3,600多元、刘维琪贪污3,500多元、何修谅贪污3,400多元,3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同案犯李忠银贪污1,400多元,案发后坦白交待较早,并基本退清贪污所得,法院决定免予刑事处分。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党委和重庆市委已分别作出决定,将案犯中的4名党员王改祥、张仪伯、刘维琪、何修谅开除党籍,撤销了他们党内一切职务,并建议撤销他们的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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