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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驻军某政指殴打乡主席事件 湖南军区政治部报告处理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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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0-21
第3版()
专栏:人民园地

湘潭驻军某政指殴打乡主席事件
湖南军区政治部报告处理结果编辑同志:
九月二十三日人民园地发表“湘潭驻军某政指殴打乡主席”一信后,我们当即派员前往株州调查,并于十月六日召开了联席会议(参加的有政府、部队、工厂的代表),弄清了是非,明确了责任。
军事联络员王喜才同志(原信误为军事代表)对翁汉生与卫士口角争执事,不及时处理,致使事态扩大。他与翁汉生很熟识,当捆送翁时,翁要求王证明他是好人,但王一声不吭,且不加制止。故对此事他应负相当责任。
三班班长,不将问题弄清楚,就向上级做了不正确的反映,也应该负责任。
朱指导员不调查情况,随便在电话里面下命令,非法侵犯人权,引起群众不满,造成政治上工作上的损失,应负法律上的责任。
乡主席翁汉生能主动向厂方商量解决问题,这种为人民负责的精神应予表扬。
我们对此事作了如下的处理:定期召开群众大会,说明事实经过,向群众道歉,搞好部队与群众的关系。除令王、朱在大会上向群众作检讨并道歉外,并由厂方给王喜才以撤职处分,调回厂内反省改造;朱指导员等则由铁道司令部调回,给以严厉处分。三班班长也应给以适当处分。新调来的张指导员说:“解放军不打好人,翁主席在工厂捣乱,枪毙了也没啥事。”这种态度是错误的,应予严格批评。
同时,为了搞好各方面的关系,十月七日由厂方召开了政府、部队、工厂、乡干部的联席会议(并邀请乡主席翁汉生参加)。乡主席翁汉生的医药等费用及损坏的衣服,均由该部队负责赔偿。
中国人民解放军 湖南军区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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