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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三、五年内使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明显提高,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轮训中央党政机关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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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14
第1版()
专栏:

力争三、五年内使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明显提高,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轮训中央党政机关干部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0月3日作出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规定今后中央党政机关的所有干部都要分期分批参加轮训。决定要求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要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力争在三、五年内使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和党与国家的盛衰兴亡
决定说,在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后,中央一再指出,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有步骤地改革领导机构和干部制度,加强干部的教育和训练,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中央党政机关的机构改革,包括裁并重叠的机构,组建领导班子,紧缩人员编制,特别是实行老干部离休退休制度,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一大批超过规定年龄界限的老同志退出第一线,许多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使领导班子的面貌开始发生变化。这是一个良好开端。当前,要不失时机地抓紧培训干部,把干部教育工作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力争在三、五年内使中央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
决定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能否适应总任务的要求,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因此,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培训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批专门人才,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继往开来、保证党的路线连续性的紧迫要求,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决定回顾了我们党重视培养、训练干部的历史传统,指出:现在活跃在各条战线的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绝大多数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培养出来的。决定指出,从五十年代后期以来,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失误,培训干部的工作逐渐削弱,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的干部受到压抑,特别是十年内乱期间,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都受到严重摧残、破坏,贻误了老、中、青几代人的学习与提高,致使目前整个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知识和专业水平很不适应工作的需要。这是一个极其深刻的历史教训。现在这件大事再也不能耽误了。
决定说,中央党政机关经过这次机构改革,开始消除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对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通过紧缩编制也为大规模地培训干部提供了条件和可能。机构改革,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两个重要环节。中央党政机关各级领导,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克服各种困难,立即着手把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好、组织好,使中央党政机关成为高效能的决策和管理机关,成为培养、造就优秀建设人才的大学校。
全体干部都要成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合格工作人员
决定指出,干部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使全体干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科学文化水平和领导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成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的党和国家的合格工作人员。决定要求,中央党政机关的每一个干部,都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担任处、科以上职务和在意识形态部门做业务工作的干部,要比较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近代史和中国革命史几门课程。在学习中要强调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克服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使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决定说,从干部队伍的现状来看,需要特别重视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务高低不同,业务种类繁多,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在领导机关工作,因此要具有带共同性的业务基础知识,如经济、管理、法律、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等等。这是做好中央党政机关工作必备的基本功,必须认真学好。除了这种共同性的业务基础知识以外,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干部,还应该根据各自的需要学习和掌握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
决定规定,在中央党政机关里,现有文化程度不到初中毕业的干部,年龄在四十岁以下的,必须在两三年内经过文化补课达到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现有干部中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缺少专业知识的,要在三、五年内提高到中专、大专程度。今后调入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最低限度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的文化、业务水平,否则不得调入。军队转业干部不具备这个条件的,也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能调入。
决定说,中央设想,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都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的文化、业务水平;大专以上程度的干部比例逐年有相当的增长;部委、司局两级领导班子中,大专以上程度的干部占有较大的比重。这样,整个干部队伍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就将有个明显的变化,机关工作就会出现新的面貌。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五项政策和制度
决定说,为着使干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中央认为,应当明确规定以下各项政策和制度:
一、干部教育应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培训干部要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业务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工作列入自己的事业计划和管理系统。
二、今后,中央党政机关的所有干部,都要分批分期参加轮训,一般要做到每三年离职学习半年,成为一种制度。按期离职学习,既是每个干部的义务,也是应有的权利。对一部分需要较长时间培训的干部,也可以把两、三次离职学习半年的时间集中一次安排。
三、把干部培训和干部任用结合起来。今后使用和提拔干部必须把学历、学习成绩同工作经历、工作成绩一样作为重要依据。为此,要建立干部学习的考核、考试制度,学习成绩记入档案。凡学完规定的必修课程并考试及格的,可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干部,在其他条件同别人相似的情况下,应当优先晋职。
四、干部离职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包括工资调级,同在工作岗位上的干部一样对待,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解决。
五、对具有大专以上程度,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第一线去取得实际工作的经验。
决定说,鉴于培训干部的任务重、规模大、课目多,而现有的干部教育机构、师资、设备又很有限,因此,在具体措施上,要采取多样化的形式,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实行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社会化方法。中央党政机关各部委要对干部现有文化程度、业务和理论水平,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干部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的业务需要分别组织培训。由中央党政机关各部委,开办干部走读培训班,从机关内部挤出房子作教室,作为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进行业务和理论培训的主要形式。发挥现有党校、干校的作用,开办学制一、二年的干部培训班和学制半年的干部进修班。发挥教育部和各部委所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作用,开办二、三年制的干部专修科或学制较短的干部培训班,招收比较年轻的干部入校学习。有的高等院校还可招收少数青年干部为本科学生。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的文化补课,主要是由各部委单独或联合举办脱产或业余的文化补习学校进行。已有大专以上学力的干部,主要是根据本职业务工作的需要,在工作中提高,并利用离职半年的时间自修或到高等院校、研究单位短期进修,进行知识补缺和更新。
决定指出,实行干部每三年离职学习半年的制度后,仍要加强对干部在职学习的领导。提倡和鼓励干部自学或参加社会上的业余、函授、广播、电视等各种类型学校的学习。
决定指出,加强党对干部教育工作的领导,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培训工作,主要应由各部委负责做好。为了统筹和协调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和拟订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决定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教育部组成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小组办理日常工作,这个小组也负责检查和指导全国干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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