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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地区技术协作 推动技术进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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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15
第2版()
专栏:

搞好地区技术协作 推动技术进步
门晋如
党的十二大提出,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的二十年,要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实现这个战略目标,重要的一条是靠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搞好地区技术协作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途径。
所谓地区技术协作,就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企业,对后进地区和企业在工艺技术、生产管理、设备改进以及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品种等方面进行技术支援。这种支援不是无偿的,被支援的地区和企业,在经济上给予相应的补偿。协作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到两利。
地区间的技术协作,对于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有着明显的作用。自1980年以来,云南省和兄弟省、市签订了178个技术项目协作合同,从已完成的合同情况看,效果是好的。例如,在上海市支援帮助下,云南涤卡布下机一等品率由原来的1.6%提高到57%;涤布印染色差率由原来的三、四级提高到四、五级。昆明化肥厂在江苏省帮助下,每吨碳铵的成本由173元降为139元,摘掉了连续十三年亏损的帽子。又如,河南洛阳缝纫机厂在上海缝纫机三厂帮助下,改进了工艺,一年功夫,月产量增加了三倍。由原来每年亏损四五十万元变为年盈利四五十万元。生产的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充分反映了技术上的进步。
技术协作与一般的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比较,更容易收到实效。技术协作是由先进企业针对落后企业生产上的主要症结,制订技术措施,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支援。比如,芜湖光华玻璃厂对贵阳保温瓶厂的支援,主要就是抓住半成品收获率低这一关键问题,采取了降低供料机、吹瓶机的操作平台,加宽上料口,加高滴料口,提高料面等技术措施,使半成品合格收获率由30%提高到70%左右,改变了企业的生产面貌。在技术协作中,落后企业还可以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办法来培训职工,提高技术操作水平。技术协作的一般作法是,先进企业先派人到被支援企业了解情况,摸清问题,估量协作的可行性。如果是可行的,就签订合同,组织一个包括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班子,到被支援企业去帮助管理和实际操作,同时培训职工。等生产取得效果后,再由本厂职工独立进行生产,直到生产稳定为止。这是技术协作优于一般的学习先进经验的地方,也是易于迅速取得经济效益的原因。
我国幅员广大,各地区经济技术的发展很不平衡。沿海地区和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文化教育、智力开发等,都存在着很大差异。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国的技术进步,必然是多层次的。开展地区间的技术协作,是推动落后地区技术进步,发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充分估计它对全国技术进步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认真抓好这项重要工作。
前一时期,地区之间的技术协作,基本上是自由结合进行的,还没有与国家计划挂起钩来。要使地区技术协作持续地健康发展下去,必须使之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要按照国家计划指导要求,对合理的方面予以支持,不合理的方面加以行政干预,保证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当前,技术协作的重点应当放在开发和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上面。特别要注意不能盲目扩大一般加工能力。在技术协作中,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原料、燃料的需要与供应之间,生产与销售之间,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应当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予以协调解决。
“技术封锁”是开展技术协作的一大障碍。一些企业掌握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是花了许多心血,付出了大量劳动,确实来之不易的。一旦把这些“窍门”和“绝招”交给了别人,会使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失去竞争能力,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彼此之间不应当搞“技术封锁”。当然,我们也要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照顾到先进地区和企业的利益。比如,在技术支援时,被支援的地区和企业应给对方以等价补偿。还有极少数企业的特殊性的技术,可以允许保留,暂不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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