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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兴富当众退贿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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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16
第1版()
专栏:

韩兴富当众退贿金
本报记者 石德连
一天,农业银行天津市大寺营业所党支部副书记韩兴富发现自己书包里多了个厚厚的信封。打开一看,原来是500元现金,并附有一信,信上说:“在施工中,您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方便,这钱是对您的酬谢,请您收下。”
信虽然没有署名,韩兴富一看就明白,那是蓟县一个基建民工队送的。原来,大寺营业所决定新建办公室413平方米,垒围墙70米,是韩兴富与蓟县民工队签订的施工合同。没有过几天,民工队领导给老韩送去500元钱,说是按他们那里的“规定”,给签订合同的提成费。韩兴富说:“这笔‘外快’我不能收。如果你们认为施工费订高了,可以退回来”。民工队的领导见韩兴富态度坚决,只好把钱拿走了。没多久,民工队又请老韩吃饭,也被韩兴富拒绝了。民工队领导把10斤鸡蛋挂面送到老韩家里,韩兴富又让其原封不动地拿回去……
韩兴富心想,人家行贿,我顶了回去;人家请吃喝,我不到场;人家送礼,我不要,为什么不正之风还是老纠缠我?他又一分析,请客、送礼和行贿所以都背地里进行,主要是见不得人,我何不反其道而行之,来个针锋相对?于是,他把行贿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接着又到民工住地,当着大家的面,退回了500元现金,并且尖锐地批评了这种错误行为。他说:“争取党风的好转,不仅是干部的事,而是干部和群众的共同责任,大家都应为纠正不正之风贡献自己的力量。”
贿金公之于众的办法还真灵验。现在,无论是民工队,还是联系贷款的人,谁也不敢向老韩请客送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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