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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家岭大队毁林开荒后果严重 中阳县严肃处理带头肇事人员 护林护草有功社员受到表扬和奖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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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16
第2版()
专栏:

郝家岭大队毁林开荒后果严重
中阳县严肃处理带头肇事人员
护林护草有功社员受到表扬和奖励
本报讯 记者王艾生报道:山西省中阳县郝家岭大队毁林毁草开荒,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事件,本报发表了调查报告和评论以后(载7月24日本报二版),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派出工作组,同吕梁地区和中阳县的同志一起进行了调查。现在,中阳县对这一事件已进行了严肃处理。
地处黄土丘陵沟壑地区的郝家岭大队,在五十年代曾是治理水土流失的先进单位。从今年春天开始,这里刮起了毁林毁草开荒的歪风,地表植被被大片破坏,陡坡山梁被挖得“遍体鳞伤”,大队的500亩用材林遭到乱砍滥伐,据统计,被偷伐的树木达5万多株,破坏性开荒430余亩。
在处理郝家岭大队事件中,中阳县委、县政府决定:凡在1979年2月23日《森林法(试行)》公布以后私自砍伐集体、国家树木的,有原树的退还原树,已使用的折价还款。毁一株树要栽活3株。凡在1981年开荒种地的,所产粮、油、菜一律折价交生产队。1982年开荒种的地,以作物进行估产,然后按估产数交回大队,也可折交现金。上述两年盲目乱开荒地的,由开荒者自备苗木、种子,在今年秋天一次还林还草,拒不执行的加重处罚。
偷砍滥伐集体树木、在林地开荒造成恶劣后果的曹牛成,已被依法判处二年徒刑,乔锦山、王吉才、孙成英(女)等3人被依法拘役。
带头毁林毁草开荒的党员干部,已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连续两年带头开荒,今年开荒15亩8分的大队党支部委员曹有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罚款30元。党员杨对元,身为护林员,不仅对毁林开荒不加制止,自己还偷砍树木5株,开荒12亩3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罚款20元。
毁林毁草开荒较多的7户社员,分别受到经济处罚。护林护草有功,对破坏水土保持行为进行抵制的社员曹茂源、任金年、乔凤祥等,受到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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