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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不鲜明的后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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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16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旗帜不鲜明的后果
记者去实地了解,张范同志反映的情况全是事实。
丰宁县建筑工程公司主管会计靳莲茹同志,从1977年至1980年8月,先后九次上书上访,控告公司领导王凤仪、井文生等严重违犯财经纪律,偷漏拖欠税款,侵吞国家资财,大搞请客送礼,对抵制他们错误行为的人打击报复。1979年7月以前,尽管县里没人过问,还是惹恼了公司领导。1978年4月,他们突然查封会计账目;几个月内,两次和县委、县计委派的工作组一道查她的账,找她的“经济问题”;还威胁出纳,让他指控她贪污,遭到拒绝,最后没寻着把柄。
随后,公司又以党支部的名义向县计委打报告,捏造她“政治上糊涂,作风恶劣”,“自作主张不纳税”,要求撤她的职。计委相信并批准了这个报告。当计委负责人去宣布决定时,靳莲茹当场质问理由,回说:“会计不是你买下的,立即交!”
靳莲茹被撤职了,但她向上告状没有停。
她告的状终于挂上了号。1979年底,地委纪委和检察分院过问此事。就在这时,公司领导还以公司名义打报告,说靳莲茹是“闹而优则仕”,“无组织无纪律”,要停发她的工资。来年1月,由纪委牵头的地区几个部门来丰宁,和县上组成九单位调查组联合调查。当时一个县委副书记对纪委同志讲,建筑公司“没什么问题”。公司领导也找县委告状,说地委纪委对他们“诱逼”,使他们“含着眼泪工作”,等等。
调查组排除阻力,八个月里五下丰宁县建筑公司,终于查清这个公司几年内偷漏税22,037.88元,拖欠税46,250.67元,用这笔钱盖楼一座,宿舍40间(县计委和公司领导、干部占了26间),买固定资产9种,自行拼装汽车2辆,并由一位县委副书记开证明骗得牌照。公司还私设三个账外小金库,用克扣工人的补助粮2,900斤、伙食粮票1,180斤、伙食款1,157元和截留收入来请客送礼,共开支招待费5,708.58元。当靳莲茹多次指出他们的行为是违犯法纪,并积极纳税时,他们竟责骂她是“败家子”。她拒绝报销不合理开支,他们就用党支部的决议强令核销,靳莲茹坚持不从。
1980年8月,县委根据联合调查组的结论和处理意见,决定给靳莲茹同志恢复名誉和职务;撤销王凤仪党支部副书记、公司经理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撤销井文生党支部副书记职务。《河北日报》、《承德群众报》都报道了。地、县委发了通报。
但好的决议并没有完全成为现实。有一封匿名信,诽谤主持调查工作的地区纪委的张范同志“和靳莲茹这个不正经的人来往密切,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公司某些人也四处喊“冤”,说报纸发表的根据九个单位调查了八个月的报告写成的报道“至少有20多处失实”。原公司副经理和一个干部曾积极参与请客送礼,打击报复,又始终不承认错误,反倒相继上调县计委,一个还管着建筑公司等单位的财务工作。这一切都给靳莲茹的复职蒙上阴影。她不顾个人蒙受的屈辱和有些人的冷言冷语,要求计委下复职书,以便赶快工作。一位县委副书记却说:“你要复职手续,去弄张承德报锁在你家箱子里。”县计委也不给复职书。1980年12月,靳莲茹去承德地区和中纪委上访,地委书记武振城批示:“正义的、关心党和国家利益的事,我们一定要支持。”中纪委也附信责成县委要彻底解决。这样,丰宁县计委才先后勉强发了四次吞吞吐吐、不表明态度的所谓“复职书”。1981年4月,第四个手续下来的第二天,计委负责人对靳说:“这是转抄县委通报,不是你的复职手续,不能当依据。我们对你是正常的工作调动,不存在打击报复。王凤仪、井文生还冤着呢,迟早得落实政策。”
靳莲茹又到地委反映。
1981年7月底,地委纪委来了解靳莲茹不能复职的原因,并督促恢复了她的职务。
从复职至今又是一年,靳莲茹的处境仍然很糟。公司的财务账始终没移交成,散在四人手中,互不接茬,工人意见颇大。她揭发的问题迄今未彻底处理。王凤仪任职期间,利用公司征地建宿舍之机,靠拉关系盖了五间房,县里查而不纠。公司克扣工人的粮票还压在干部手里。公司为县计委干部和别单位领导加工的许多家具,按调查组意见,以最低标准算的加工费至今没收齐。前几年留下的千余元未得核销的招待费“单据”仍悬在那里。坚持原则、同情靳莲茹、工作兢兢业业的领导干部被排挤走了,有些人趁管理混乱大捞油水。今年5月,有人甚至声称要“拔公司这棵蒿草”,打得她卧床不起。几个工人对记者说,多亏靳莲茹坚强,换个人不是被逼死也要被逼疯。
自靳莲茹开始上告算起,已经五年了;从地、县九单位联合查处算起,也已两年。几年来,这样一个没参加一次请客送礼,忠于职守,坚持同违犯财经纪律行为作斗争的财会人员,却得到如此待遇!
承德地委和丰宁县委,究竟管没管这事?说没管吧,派了工作组,作了决议,发了通报。说管了吧,在他们管辖的区域内,受委屈的人、主持正义的人却得不到充分支持;而有的单位胆子那么大,根本不把他们的决定放在眼里。
究竟是管了还是没管呢?究竟是管到这个地步为止呢,还是应该抓住不放,一管到底呢?
本报记者 刘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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