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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欺负个体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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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23
第3版()
专栏:

不许欺负个体户
《中国青年报》刊登杭州女青年干静来信并发表评论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中国青年报》10月16日在头版刊登了杭州女青年干静9月1日给该报的一封信。《中国青年报》还发表了《浙江青年》记者黄世颈写的《调查附记》,并就此事发表了评论员文章。
干静的来信说:我今年二十二岁,1977年高中毕业后,一直待在家。去年4、5月份,我见报上鼓励待业青年自谋职业,便想试一试。
去年11月13日,我在市工商局领到在白堤流动摄影的营业执照,就自筹资金买了照相器材,到白堤一带营业。谁知,到平湖秋月去营业的第一天,就遭到了西湖照相馆平湖秋月摄影点的工作人员迟在正的干涉,说这里是他们设点的地方,不准我涉足。第二天,我解释说市工商局说是可以的,迟反而骂道:“工商局是你娘舅还是你老子?”以后,类似的干涉和阻挠屡有发生。他们声言:“你只能在马路上照相,这些风景点是园管局的,你不能在这里照相。”
今年1月10日,我给安徽来的两位游客照相,才拍了3张,正准备在“赏月石”上为游客再照时,迟在正赶来,执意不让拍,说这石头是他们的。游客很生气,一定要我拍这个镜头。我为了满足游客的要求,左躲右闪地想抢拍,不慎照上了迟上来挡镜头的脑袋。迟以此为由,冲过来抓住我套在脖子上的皮带,夺相机,并骂我是骗子,不要脸皮。旁观的游客见状非常生气。他们说,跑过许多大城市,如北京、广州等地,从来没见过这样不讲理的人。
2月3日,《经济生活报》登载了我的信和省劳动局的调查附记。正是这种来自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鼓励,才使我增添了再干下去的勇气。
自从报上批评了西湖照相馆的无理做法后,他们硬的、明的一套不来了,而采取另一种办法来和我作对。他们经常对那些想叫我拍照的顾客大声吆喝:“我们是国营的,她是私人的,要拍照到我们这儿来。”我不去和他们争论,有时实在没办法,就在他们中午吃饭的时候或进屋里乘凉的时候抽空拍几张。尽管这样,他们还不放过。有的顾客在我这儿拍好后,他们就跟过去说:“她是私人的,照得不好,肯定拍坏了。”这样,使有的顾客不付钱就走了。
今年8月16日上午10点,我把样照挂在“平湖秋月”的一株小树上。这儿既没有西湖照相馆的样照,也没有他们的摄影人员。我在那儿拍了4张以后,西湖照相馆的人过来把样照挂在我挂样照的树上,想把我的样照挡住。我在忙于给顾客照相时,西湖照相馆里有个三四十岁的女同志跑来说:“你怎么把样照挂在我们这儿?”她不由我分辩,便把我的样照拿到西湖照相馆去了,至今未还。
我是一个姑娘,年纪小、身体差,对于西湖照相馆平湖秋月组的个别人经常这样无理欺负个体户的行为,只得一忍再忍,希望他们能在党的政策的教育下,提高认识,让我把“饭碗”继续端下去。但时至今日,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寻衅干扰,使我再也难以忍受了(我已有11天没去营业)。今后怎么办?我感到茫然。盼请领导和组织给我帮助和支持。我的要求是,归还样照,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不发生此类事情。
《浙江青年》记者黄世颈在《调查附记》中说:经多方调查证明,干静同志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中共杭州市委书记陈安羽同志和市长周峰同志都批示,要园管局按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政策办事。西湖照相馆有关领导虽然表示要执行上级指示,但他们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迟在正等人的错误行为。
《中国青年报》评论员文章指出,类似干静的情况不独杭州有,其他地方也有。
评论员文章说,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不可缺少的补充。恢复和适当发展个体经济是党在今后很长历史时期的既定政策。这一精神已载入宪法。党的十二大又重申了上述政策,并把它作为基本国策确定下来。
西湖照相馆一些人的行为和各地发生的类似事情告诉我们,“左”的错误思想流毒未清,总把个体经济视为歪门邪道者有之;从单纯的盈利观点出发,怕个体户抢了自己生意,因而横加刁难者有之;以为个体经济势单力薄,便随便挤、压、卡者有之。但最根本的问题是,有些人丝毫没有把四化这个大局放在眼里,没有把党的政策放在心上。
评论员文章最后希望西湖照相馆和有类似问题的单位,从中吸取教训,积极支持个体户的合法经营,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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